千钧一发之际,段志红来不及多想,跳起身把男人扑倒,倒地瞬间,一把夺过男人手中的打火机。
下应交警中队
33岁的段志红是鄞州下应交警中队协警,老家重庆。算起来,他已经做了十来年协警。
早晚高峰到路口疏导交通,跟着民警处理车祸现场……多年来,段志红忙得最多的,就是这些和交通有关的事。几天前,他被市公安局授予宁波市级一等治安荣誉奖章。
鄞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市一级“一等治安荣誉奖”级别蛮高的,因为工作内容不同,交警或协警想获这个奖是挺不容易的。“小段在阻止这起案件时,行为果断、勇敢,没有他,后果不堪设想,他获这个奖项是实至名归。”
去年7月10日傍晚5点多,一名男子左手拎着油桶,右手捏着个打火机,走进交警队,和段志红擦肩而过。
“我下意识瞄了一眼,觉得不对劲。他气势汹汹,手里油桶还有蛮浓的柴油味。”段志红马上折回,拦住男子。
他正打算询问男子拿柴油到交警队干什么,男子突然情绪激动,直接打开油桶盖子,开始在院子四周泼洒柴油,一边泼一边咆哮:“我要烧了你们!”
原来男子是来放火闹事的。满院子的柴油如果被点燃,后果不堪设想。段志红试图抢男子手里的油桶,被他挣脱了。男子发疯似的带着油桶冲向办公区一楼大厅,段志红赶紧追了上去。
办公大厅里,几名民警跑来劝阻,结果被男子泼了柴油。“再过来,我就点火了!”男人一边嚷着一边高举打火机要点火。
千钧一发之际,段志红来不及多想,跳起身把男人扑倒,倒地瞬间,一把夺过男人手中的打火机,并在同事帮助下把男子制服。
经过调查,这个蓄意在交警队纵火的男子姓胡,30岁,安徽人。事发当天下午,他开车经过329国道五乡路段,因为超载和闯禁行线被交警处罚。他气不过,想到烧交警队出气。都市快报 通讯员 胡幸年 记者 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