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健康网02月16日讯(记者 郑名智 通讯员 楼春燕)本网连续报道了15种大病用药被纳入浙江省大病医保的消息,很多网友在纷纷为政府点赞的同时也十分好奇,究竟这些药品进入大病医保的流程如何,是否公平、公开、公正?15日下午,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到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检查调研大病保险工作,本网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和负责人。
维护社会底线公平,2015年浙江全面推进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维护社会底线公平的重要保障,2015年将是浙江省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第一年。”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表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许多家庭贫困的重要原因。熊建平对此感触颇深:“逢年过节,慰问的贫困家庭,基本都是家有残疾或重病的。”
2014年11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将其确定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随后,各地市迅速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并打破了城乡、人群之间的界限,不分职工、农民,已经参保的大病患者综合报销率能达到80%以上。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尽量降低人为因素
用于大病治疗的有效药品能否报销是大病保险制度的关键,“大病保险特殊用药”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提上了日程。“公平、公开、公正”,作为分管副省长,熊建平始终要求各部门坚持“三公”原则,在工作流程中尽量降低人为因素。
为此,浙江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组成了大病保险特殊用药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从全省400多名医疗保险专家库中甄选专家负责具体药品推荐、遴选和谈判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大病用药遴选、谈判可谓是将“公平、公开、公正”执行得非常“彻底”。制定规则的不涉及具体实施,遴选药品的不涉及具体谈判,各小组互相制衡,参与谈判的不能定规则、选药品,从规则上杜绝腐败及“说情”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