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长三角新闻
《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出台 强迫买家改评价最高可罚2万元
稿源: 浙江在线  | 2015-02-27 21:35:15

浙江在线杭州2月27日讯(记者 包勇) 今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获悉,“全国首部网购交易管理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出台。

据了解,随着消费方式的改变,网购投诉高速增长。截至2014年10月,已受理的网络消费申诉举报件数达到28651件,同比增长116.2%。全市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76件,已结案案件的罚没款393.8万。

针对网上交易存在的问题,杭州积极探索出台《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作为全国首部网购交易管理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或者威胁消费者,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务评价。违者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网络上的“托”,征求意见稿规定,通过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并因此获取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未向消费者披露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团购一直是网络消费的卖点,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组织团购活动时,应当对团购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资格、团购商品的质量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予记录。如果没有做到,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促销”也将变得规范化,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布促销信息不符合要求,误导消费者的,或者在促销期间任意变更促销信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