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嘉兴日报上的公告截图
浙江在线杭州3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程永高 编辑/胡芸)“郭忠明同志,自2015年2月12日起,你未办理请假手续,未来单位上班......请速来单位说明情况。”今天的《嘉兴日报》第五版广告部分上,登出了这样一则公告。公告的落款是嘉兴市财政局,日期为2015年3月12日。
公告中称,这名公务员已经连续多日未上班,嘉兴市财政局多方寻找,打电话、发短信均未果,其本人也未来电或来函陈述事由。这名公务员若未在2015年3月20日前来单位说明情况,单位将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而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第5款规定:“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随后,记者联系到嘉兴财政局,对方未透露具体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