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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见倾心的一段黄昏恋 最终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
稿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2015-03-21 16:56:41

浙江在线03月21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肖菁)大伯65岁,大妈60岁,都是二婚。现在大妈起诉到法院要求跟大伯离婚。但是,大伯说,怎么能这样呢,我房子、钞票都给了她呀,结果住在一起前后不过一个月。

大妈说

太压抑了要离婚

大伯大妈在老年大学葫芦丝班认识,那是2009年初。

2009年10月,两人再婚。

根据大妈的说法,当初她的想法是,儿子在身边还需要照顾,自己又比较忙,所以希望结婚后大伯能够帮一把。

但是,对于婚后种种,大妈统统不满意,说原本希望你帮忙照顾我儿子,结果你不愿意;性格差异大,大伯很会生气,我就很压抑;生活差异大,晚上甚至都无法在一个房间里睡觉,大伯睡觉呼噜声很大,我就整晚睡不着……

大妈说,从2011年3月,就各回各家生活,一直到现在,婚姻名存实亡。

大伯说

她拿走了我所有的钱

大妈这边说的是感情和生活细节上的差异。

大伯一开口,这段夕阳红的婚姻似乎翻开了另一个篇章。感情是没了,但是她拿走了我的房子、我的钱,要还我的呀。

原来两人当初在一起也不容易。葫芦丝班里一见倾心,当得知大妈独自一人把儿子带大,供儿子读大学,大伯认为大妈肯定是个有责任心的人,可以托付下半生。2009年和自己的老婆离婚,准备和大妈结婚。

大妈的出现,使得大伯做出了很多生活中的重大决定,比如大妈说想住在朝晖,照顾儿子方便,大伯就把自己南星桥的房子卖掉,买了朝晖的房子。大妈说儿子上班路远,需要一辆车子,大伯一掷20万。

最后大妈说,我会一生一世跟你在一起,你能不能把房子登记在我名下,大伯就跟大妈去房管局办了手续。

9月份,房子过户,10月份,两人登记。没想到,“登记结婚一个月之后,我就开始住客厅了”。

钱的问题

真当说不清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也问到这些钱款的问题。“房子,是他卖给我的呀”,“20万,他是给了我呀”,但是,“这些都是他欠我的呀”,大妈的说法让这桩感情纠纷又变身为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大妈的说法,在他们认识之初,大伯曾经向大妈买了一块古董玉佩,所以后面的这些钱款统统算是付那块玉佩的钱。

大伯都快哭了,从来就没有什么玉佩,都是她胡说啊。

大伯说,尽管大妈拿走的这些钱都是在婚前,但是希望在离婚时能够把这些财产问题一并解决。

但是法律是这样的,这次打的是离婚官司,主要判定依据是,是否还存在共同生活的基础,最后法院认为:两人婚姻基础薄弱,婚后也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双方分居也已满2年,所以,判离。

至于财产问题,估计只能由大伯另案起诉了。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