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3月22日电 (陈静郑法玮)3月21到22日,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进行首次遴选的实施操作,在八家先行试点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法官、检察官。
上海市政法委方面表示,此次遴选是首次遴选,随着试点工作在全上海推开,遴选制度的建立健全,遴选工作将步入定期化、常态化运作轨道。
据悉,当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投票表决确认把上海司法改革先行试点的上海市二中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的405名审判员,以及市二分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检察院的271名检察员纳入员额管理建议名单。
此外,另有先行试点法院、检察院被列为遴选候选人的首批152名助理审判员、44名助理检察员进行了陈述答辩。与会委员,在结合前期对遴选候选人办案业绩、履职情况、考试考核以及员额限额等因素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对每个遴选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最终按照1.2:1的差额比例,分别遴选128名和37名纳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建议名单。
据悉,纳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的建议名单将按相应的法定程序任命。
遴选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在中国没有先例可循,为依法、规范、公正做好首次遴选工作,遴选(惩戒)委员会前期召开2次主任会议和1次全体委员会议,就首次遴选工作进行充分讨论、酝酿,达成共识,并审议通过相关制度规定,为遴选的实际操作作了精心准备。遴选(惩戒)委员会在上海市法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上海市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了专业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