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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杀医案公诉人:近15年办理700余案件 无一错案
稿源: 人民网-法治频道  | 2015-03-30 14:55:39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 (李楠楠)王盛同志,男,1977年2月出生,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同年8月考入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公诉二处副处长、公诉一处副处长,温岭杀医案等案件公诉人。

近15年办理公诉案件700余件 无一错案

2000年进入台州市检察院,在公诉一线战斗近15年,累计办理各类公诉案件700余件,涉案数千人,无一错案。平均每年保持50到60件的办案数已经是王盛工作的常态,最多的一年,办案数达到了90件。“公诉这个岗位干一天就学一天,学习无止境。”王盛表示,这是工作近15年来,对公诉这个岗位最大的感触。

温岭杀医案办案组组长: 查清事实是正确办案的基础

2013年10月25日,温岭发生震惊全国的杀医案。凶手连某某持事先准备的尖刀追捅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生和其他两名医生,造成一名医生死亡,另两名医生一重伤,一轻微伤的严重后果。10月27日,台州市检察院组成了以王盛为组长的办案组,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为了及时掌握案件事实和取证进展情况,王盛与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温岭市公安局案件承办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听取他们关于案件取证情况的介绍,第一时间掌握案情。

办理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王盛坦言,在舆论上有一定的压力。“办案如果表达不好,舆论则完全不同,同时对能力也会产生自我质疑。”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医疗行为的适当性提出异议,王盛一方面要求侦查机关补证,一方面深入现场勘察,一一核实证据,还原事实真相,在确信系嫌疑人因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误解后,迅速将案件提起公诉。

“权利应当得到尊重,不管权利人是什么身份;事实必须查清,这是正确办案的基础。”王盛解释说。由于庭前的充分准备,事前对此有了充分的预计,针对连某某和辩护人的辩解,王盛通过详实的证据展示和严谨的说理,一一作了驳斥,指出医疗体制不是导致杀人的原因,充分揭露了连某某残忍、凶狠的犯罪行为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他不是一个维护患者利益的英雄,只是一个偏执、冷漠、自私的杀人凶手,犯罪只是个人的选择。”王盛说道。经过法庭审理,连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

面对家庭,更多的是愧疚

对于检察工作,王盛表示,最初走上检察岗位时只是停留在法律层面,对检察官到底做什么懵懵懂懂。近15年的工作,他对检察从不了解到逐渐了解,到明白真正的意义,可以说,每个案子的办理就是公正实现的过程。他坦言,最初接触案件时无知无畏,现在却是如履薄冰,越加小心了,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细节都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关系到法律的公正。

2009年7月,出生3个月的儿子被查出身患脑瘫,2009年下半年,王盛在体检中发现肾脏有囊肿。2010年末,母亲罹患癌症……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你很难想象,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对面这位阳光健康的年轻人身上。对母亲的病,王盛一直身怀歉意,认为是被自己间接耽搁的,对儿子的病,他同样充满歉意。王盛告诉记者,儿子通过治疗,现在已经有所好转。如平时不工作时,几乎都会陪伴在母亲左右。“哭也是一天,笑也是一天,否极泰来,总会越来越好的。”王盛笑着说道。

丈夫是公诉人,担心他的安全吗?对于记者的提问,坐在旁边的王盛爱人陈女士淡然的回答:“比起部在一线的公安人员,公诉人还是相对安全的吧。”陈女士表示,对丈夫也有怨言,但更多的是理解。

【编辑: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