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市纪委网站“清廉温州”消息:近日,有网民发帖称,温州市国资委某总经济师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为妻子供职银行承揽国企存款。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温州市前期已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待调查核实后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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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网报道,在温州市国资委内部,某总经济师利用自己分管国企业绩考核、财务管理及国企公款存放选择权,私自为妻子供职银行提供便利,承揽国企存款、损公肥私,为己牟利。
潘某,系该总经济师妻子,现供职于某银行黎明支行行长。该支行(黎明业务部)成立于2013年3月,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731号,该支行成立半年后存款即达到38亿,当年日均存款23亿,而且所有账户及存款均为国企。比如某名城置业公司23亿、某开发集团公司6亿、某投资公司2亿、某投资集团4亿。该总经济师利用自己分管国企财务管理职务,打着国企账号清理的旗号,把与自己无关的账号清理掉,把所有市属国企的账号开在妻子名下的某银行黎明支行,该支行俨然就是他家的私人银行!
据调查得知,这些存款资金并非国企自有资金,大多是银行贷款而来,高息贷款,低息存款,国家受损,个人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