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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的她“摇”来30岁小情郎 结果是只“白眼狼”
稿源: 浙江在线  | 2015-04-18 18:07:40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4月18日 讯 微信“摇一摇”,摇来一只“白眼狼”,失财5万元。这是龙湾郑女士的遭遇。其中详情,且听老师伯道来。

  郑女士今年53岁,已婚。今年1月份的一天,郑女士和好友在外聚餐时,一名昵称叫“奋斗”的微信网友不停请求郑女士加他为好友。郑女士添加他为好友后,两人便聊了起来,不想越聊越投机。此后,两人相约见面吃饭。

  见面后,“奋斗”说他姓李,湖北人,今年30岁,来温务工已有多年,有车有房,就是缺个女友。郑女士就说要给李某介绍女友。哪知两人你来我往,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

  3月20日早上,郑女士应约到海城一家酒店与李某幽会。不料到当晚8点,她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里面有她的几张不雅照,对方威胁她在3天内拿出15万元了断此事,不然就将不雅视频传至网上。李某随后跟郑女士说,他也受到类似的敲诈,还叫郑女士把钱给他,由他再转给对方。

  就这样,郑女士先后两次把总共5万元钱交给李某。

  到了4月14日,敲诈者再次向郑女士要3万元。郑女士最终选择报警。接警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海城派出所展开调查,发现李某有重大嫌疑。民警让郑女士和李某相约见面。到了约定地点,李某接过郑女士的钱款后,被埋伏在附近的民警抓获。

  经审讯,李某对伙同陈某偷拍不雅视频和照片后敲诈郑女士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李某已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来温务工是有多年,但均是替人打零工,没有固定收入。他自从去年12月份辞职后便再没有出去找工作,日常开销多靠郑女士“帮忙”。

  3月中旬,李某巧遇以前的同事陈某,双方都感叹生活不易。一番商量后,李某决定和陈某设局敲诈郑女士。3月19日,两人去买来一套针孔摄像头,安装在海城一家酒店内。

  目前,李某和陈某均已被警方刑拘。

【编辑: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