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北仑派驻检察官与公安民警一起讨论案件。资料图片
“我从事检察工作将近20年,还从没想过要到公安局‘上班’。”两年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方双寿接到一纸公文:任命他为北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联络点的首任检察官。方双寿也从此过上了平时在检察院办公,周一、周四到公安局上班的职场新生活。
试水检察官派驻公安机关,旨在对侦查工作实现同步监督和监督前置,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刚接到任务,心里也很忐忑。对于身处警察‘包围’中能否坚持法律原则、实现侦查监督关口前移的目标感到‘压力山大’。”方双寿说。
方双寿的办公点就设在北仑区公安分局法制科。他和其他民警一样,有一台与公安内部网联网的电脑,随时掌握公安工作的动态信息。“我主要对刑事案件提供指导,比如对案件性质、证据的搜集固定和保全的合法性、下一步侦查取证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议。”方双寿说。
按照北仑检察院与公安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联络点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检察工作联络点重点履行5项主要职能,包括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办理,积极协助区公安分局把关重大疑难案件证据,对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不捕、退补侦查案件的后续补充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对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法定程序取证等违法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等。
这些职能的设置,与检察工作的实践密切相关。近年来,北仑区检察官在办案中常常发现警方取证时存有瑕疵,导致检方不捕不诉。据方双寿介绍,由于检察机关的工作机制是案卷审查,如果发现需要补充的证据比较多,工作就会很被动。而在公安机关设置检察工作联络点,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今年2月,方双寿办理了一起重特大贩卖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多达10余人,涉案毒品1公斤以上,且利用物流公司跨省托运毒品。“我与公安民警多次研判案情、梳理证据。部分犯罪嫌疑人在时间、交易地点、毒品数量、交易金额等方面供述还存在差异,提醒他们需进一步讯问,强化细节内容。”方双寿说,由于取证规范、证据到位,最终顺利将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我们明确规定,派驻检察官指导公安办案,必须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参谋而不代替、指导而不包办’的原则。”北仑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钟表示,派驻检察官是实施对侦查活动法律监督的重要一环,是在法律框架内的执法行为,有效增强了监督“刚性”。记者 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