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初我省公布首批15所省属高校章程之后,第二批近40所高校章程也已报省教育厅,目前进入“审核程序”。按照教育部确定的时间表,今年底前凡是在规定范围的高校均要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高校如此密集制定推出章程,前所未有。对此,业内外都不乏疑问:大学章程究竟有啥用?章程对社会关注的高校学术事务“去行政化”会有实质性帮助吗?
“一校一章程”是规定动作
“章程是大学的‘宪法’。”副省长曹卫星在近日召开的全省高校章程建设推进会上如是强调,“章程建设关乎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是一项打基础、立根本、管长远的工作。”
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解读说,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上承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下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的“根本大法”。
国外许多著名大学之所以长盛不衰,就与其完善的大学章程密不可分。以英国剑桥大学为例,该校章程最初只有1000多字,经过800年的丰富完善,现已达10万多字。“这些著名大学的章程都明确表达了学校的使命,规定了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政府和大学之间划出了清晰的权力边界。”业内人士说。
我国高校经历了“有章程、无章程、建章程”的过程。我国最早设立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如北洋公学、南洋公学、京师大学堂等均有章程。“新中国成立之初,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当时的高校都没有制定章程。”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说,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大学章程建设。
今年,教育部要求高校章程建设“脚步加快”,6月底前完成“211工程”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
明确规定学术事务“去行政化”
“如果你对一所大学的了解是零,只要看一下这所大学的章程,就能知道其大概。”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傅祝余说。
记者翻看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首批公布的省属高校章程发现,这些章程均对本校体制及运行机制作了“全景式”介绍。以南信大为例,在8章26页章程中,学校的来历演变、举办者和学校的权利与义务、教职工及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校的管理体制、经费来源、国有资产构成等应有尽有。
我省已公布的高校章程,对学术事务“去行政化”多有明确规定。以南师大为例,该校在省属高校中率先进行“教授治学”探索,已在23个二级学院建立教授委员会。新公布的章程,对“教授治学”作了进一步规范。“教授委员会是学院重大学术事项的议事和决策机构。”章程明确,教授委员会对学院治学中重大事项行使的职权包括,审定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和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重要举措、与治学相关的重大资源配置方案,审议专业和学位点设置及重点科研机构发展计划等。
“本院正在推进的江苏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就是教授委员会定夺的。”南师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杨光教授说,意在培育重大科研成果的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谁不资助谁,如果由院领导说了算,难免有“暗箱操作”之嫌。为此,院里决定“阳光操作”,所有经费申请者均面向教授委员会进行公开答辩,并现场票决,结果15名参与答辩的申请者11人获准资助,对此老师们心服口服。
“高校有了章程就意味着要按章办事、依法管理,所以制定公布章程本身就是‘去行政化’的努力。”杨光表示。
高校“宪法”要真正落到实处
今年这一轮高校章程建设主要针对公办高校。江苏现有普通高校134所,其中部委属高校10所,地方属高校124所。地方属高校中,除去民办高校等情况外,今年我省需制定和核准章程的公办高校达81所。
“减去4月初已公布章程的15所高校,还有66所高校必须在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傅祝余说,年内完成相关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已列入2015年省委省政府工作要点,完成任务不能“打折”。
已公布的高校章程,能否尽快付诸实施也很引人关注。“执行章程要严格高效,这是章程能否起到大学‘宪法’作用的关键。”曹卫星特别强调,要克服章程无用论,章程不能成为橡皮图章,不能成为摆设束之高阁。“章程执行情况应形成年度报告制度,作为学校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之一,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评议。”
为促进高校章程“落地”,省教育厅已在其官方网站开设“高校章程”专栏,首批公布的15所高校章程24日已全部上网,后续核准的高校章程也会陆续上网。“这样做,一方面是让社会了解高校章程,另一方面也是接受社会监督,高校章程决不是做做样子的。”傅祝余表示。
原标题:大学章程,助推学术“去行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