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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意见: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将被追责
稿源: 扬子晚报  | 2015-04-30 14:03:32

记者昨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据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介绍,下一步,江苏还将建立“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对包括取消、下放、前置改后置在内的所有权力事项确保“分得清责任,找得到人”。

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将被追责

“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为企业松绑减负后,政府部门不能一放了之,要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来填补权力取消下放后形成的监管空白。”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介绍,自去年以来,江苏省级层面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506项,精简幅度56.9%,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意见的出台就是要规范权力运行,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各级政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将纳入到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我们将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张学才表示,对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及地方政府长期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直至政府行政首长的责任。 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事故的,要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追。

失信将受到联合惩戒

“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省信用办副主任储理石介绍,我省将建立包括金融、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统计等所有信用信息类别、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构建联合惩戒的基础。

同时还将加强部门之间协作,推进部门间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综合联动利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此外,引入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举办电话、投诉信箱等渠道反映企业在产品和服务质量、违法经营等方面的问题,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8市县试点综合执法改革

江苏明确提出了要改革监管执法体系,消除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张学才透露,中央编办已经批复江苏8个市县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由基层监管的事项,省政府部门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同一执法职责的市或市辖区原则上只在一个层级设置执法队伍。

与之相对应的,江苏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启动。“通过实现相对集中审批和综合执法,逐步做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一份清单管边界、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一个号码管服务’。” 记者 王 赟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