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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猎狐行动 宁波交出一份不错的答卷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5-05-04 07:15:25

前两天随着两条信息在网上疯传,也将宁波推到了视线的焦点。

那就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上, 宁波华远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李世乔榜上有名;还有就是象山人郑恩益诈骗9000万元逃到美国,结果去台湾度假时被抓。

在不少人眼里,犯事了就逃,逃到国外去就可以高枕无忧。然而,境外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避罪天堂”。

为了打击这些潜逃国外的“狐狸”,去年公安部开展了“猎狐行动”,不少狐狸落网,宁波警方也交出了一份不错的答卷。

2014猎狐

宁波被公安部点名表扬

自古以来就有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说法。

一些犯了事的人,为了逃避打击处理,不惜抛家弃子,逃亡到两眼一抹黑的境外。由于条件限制,国内民警不能在境外执法,在他们看来这样便有了安全护身符。

这不,温州人周某就是这样干的,早在1989年他就偷渡到意大利,1997年回国后因涉嫌合同诈骗,潜逃回意大利,被案发地宁海警方通缉,已有17年。

周某杳无音讯,就连他的妻儿也已经离开原户籍地,不知去向。

办案民警还是通过翻查17年前周某回国时在温州当地派出所做的笔录,找到了他在杭州工作的小女儿。

从和周某的家人取得联系,开展劝返工作,也就一周时间,周某就投案自首。

去年7月20日,公安部开展猎狐行动以后,宁波警方积极展开,摸清案底情况,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在这其中,民警发现劝返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一旦对方口风松动,我们的行动就要跟上,反复跟他们落实相关政策,消除他们最大的顾虑。”

民警说,很多在逃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不愿回来,就是不愿面对现实;尽管有四部委的通告,但这些人心里还是没底;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担心自己犯下的罪行会影响家里人的正常生活。”

投案自首与否,有时只是一念之差。如果公安机关的步伐跟得紧些,结果就会不同。正是凭借这样的工作机制,宁波警方先后劝返至少5人自首。

此外,警方也是斗志斗智,通过模糊信息比对,多方监控查找,上下一心,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了丰硕战果和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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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