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伯收到的多封中奖公证书
一旦收到类似公证书,务必谨慎对待,尤其是此类要求“中奖者”支付公证费等相关费用的信件。公证处不会在抽奖活动说明性的文件上盖章,也不会代活动举办方向“中奖者”收取任何费用。
余姚梨洲街道陈老伯,连日来,接连收到“三星集团76周年庆典活动”的中奖公证书。
觉得事有蹊跷,昨天,陈老伯赶到余姚市公证处求证是不是骗局?
公证人员说,这类骗局已不新鲜,但屡有人上当。去年,余姚的李女士被骗上万元。
4月初,陈老伯收到一封来自山东聊城的信件——一封公证书,文件开头标注着大红字“北京市国立公证处”。
申请单位:三星集团北京分公司。
公证事宜:广告宣传刮刮奖领取监督。
公证内容:“三星集团北京分公司于2015年三月三十日提出申请,对三星集团成立76周年庆典活动监督公证。特等奖为五百万元。”公证书还附有两位公证人员的照片和个人信息。
“天上不会掉馅饼!”起初,陈老伯觉得这封公证书太多蹊跷,没太在意。
可连续一个月,他又陆续收到三封来自北京、湖北宜昌的信件,里面还是类似的公证书。
热心的陈老伯,赶到余姚市公证处,希望公证人员能揭破这一骗局,以免有人上当。
公证人员鉴定了这些公证书,判定这些都是假冒国家公文的虚假公证书。
首先,这份所谓的公证书满纸广告。真正的公证书,不会出现广告内容。
其次,公证内容出现“根据《公证法》、《公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个破绽很明显,公证暂行条例是上世纪80年代颁布实施的,2005年公证法颁布,暂行条例就作废了。
“今年我们已经接到蛮多市民的咨询电话,多是询问类似中奖公证书的真实性。”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电询问的多是老年人。“这样的骗局,不新鲜,但常有人上当!”
去年,余姚李女士接到这类中奖公证书后,先后被骗子以缴纳公证费、保证金为由,骗走一万多元。
市公证处提醒市民:一旦收到类似公证书,务必谨慎对待,尤其是此类要求“中奖者”支付公证费等相关费用的信件。公证处不会在抽奖活动说明性的文件上盖章,也不会代活动举办方向“中奖者”收取任何费用。
都市快报 记者 程潇龙 通讯员 翁洪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