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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要多付1元 宝马女车主不答应了
稿源: 都市快报  | 2015-05-11 09:05:52

胡女士坐车上拒付1元车费

  昨天下午4点多,新城派出所接到胡女士报警,说小区保安乱收停车费。

  乱收费应该由相关部门如物价局、工商局等部门处理,不属于民警管辖内容,但胡女士强烈要求,蒋警官只能赶去事发点嘉恒广场。

  胡女士三十来岁,是嘉恒广场业主,开的是辆宝马X3。民警赶到时,她坐在驾驶室里,不停地打电话,一脸怒气。

  胡女士报警,为的只是一元停车费。

  保安说,胡女士的车在地下停车场停了两个半小时。按收费规定,两小时3元,两个半小时应收4元。但她不同意,非说这是乱收费,只肯付3元。

  两人各执一词。吵了半天后,胡女士报警。

  蒋警官到了后,物业经理出示了停车场收费的相关文件。但胡女士神情激动,仍然拒付4元。

  蒋警官劝胡女士先把钱付了,让物业公司出具发票。如果对方收费不合理,可以以此作为凭据,向有关部门申述。

  十多分钟后,胡女士付清4元,收下物业出具的发票,驾车离去。都市快报 通讯员 朱君敏 谢磊 记者 夏裕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