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2013年全款购买了一套东部新城精装修房源,约定2013年底办理相关证件,并在2014年3月底精装交付。但延期办证和交付,让陈先生提出了解约退房的要求。开发商表示,陈先生或是由于房价下降才提出退房要求,并且认为办证并未延迟,合同也约定装修延期不退房,业主没有解除权。
法院审理认为,精装修房屋的延期交付,并没有造成陈先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陈先生并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律师表示,只有开发商属于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业主才可以要求解约退房。
全款购买精装修房源
业主以延期办证、交付为由要求解约退房
40多岁的江北陈先生准备置业江东,看中了东部新城版块。房子看了一圈之后,选中了东部新城某楼盘的房源,80方左右户型,总价166万,单价2万元的房价里,还包含了装修的费用。
2013年1月中旬,陈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这份购房合同里面约定2013年底房屋毛坯交付。在签订购房合同当天,双方还签订了一份相应的《委托装修约定》,约定陈先生同意开发商委托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公司将于2014年3月底前精装修竣工并交付。合同签订后,陈先生一次性付清了房款。
虽然合同约定2013年12月底前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陈先生说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合同约定2014年3月底前开发商应该将精装修好的房屋交付,但直到2014年6月初,房屋精装修才完成。陈先生认为,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要求解约退房。
2014年7月,陈先生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未得到开发商回应。“虽然双方书面合同约定买受人不得以精装修交付延期为由解除合同,但这一条款属于格式合同,并且开发商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已三月有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合同已经解除。”陈先生说。
开发商回应合同约定装修延期交付不退房
业主无法定解除权
开发商怀疑陈先生是因为房屋价格有所下降,才要求退房。对于陈先生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请求,开发商也有了回应。
开发商称,该房屋已经在2013年12月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12月26日,房屋已经登记在陈先生名下了,但由于国土局的关系,土地权属证书颁发日期确实延迟到了2014年1月,但并不存在逾期办证的情况。”开发商表示,在另外的委托装修合同中,约定装修延迟不得退房。
“从两份合同来看,委托装修合同及补充约定这是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委托装修的关系,委托装修约定的是毛坯房,所以装修是赠送的,业主也可以选择不装修。”开发商认为,陈先生发出的解除通知书是不发生任何效力的。“我们确实是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通知陈先生交房了。”
业主到底有没有合同解除权
什么情况可以解约退房?
法院审理认为,精装修房屋的延期交付,并没有造成陈先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作为买受人,购买商品房之合同目的系取得商品房所有权,继而获得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权能。现房屋已经过户至陈先生名下,而且无证据证明延迟两个月左右占有房屋的事实对其造成严重后果,陈先生也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曾催开发商交房,因此,陈先生并不享有合同解除权。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解约退房?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姜苏挺律师表示,退房的主要理由必须是开发商属于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主要包括: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或者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还有一个理由就是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够依照合同的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官也提醒各位市民,房产作为大宗商品,购买时候要理性,合同签订时更要审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都市快报 记者 张文静 通讯员 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