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是坚持丁克,夫妻俩结婚生子原本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镇海一女子却和公婆做了一个“交易”:除非给20万”保管费“,不然不生孩子。
老人抱孙心切,乖乖给了20万。不想,两老孙子没等来,儿媳却出轨了。
今年3月,镇海的老王将儿媳告上了法院,讨回20万保管费。近日,镇海法院审理了这起公婆和儿媳之间的“生子给钱”D纠纷案。
儿媳:不给20万不生孩子
公婆:给你钱,快生吧
镇海的老王家境不算好,加上儿子小王体弱多病,没稳定的工作,年近三十了还没对象。这让老王和老伴愁得满脸乌云。
后来,朋友介绍了一个叫小张的女孩子,看着蛮精明能干的,老王和老伴都比较满意。小张同意嫁给小王,2013年,两家赶紧把这门亲事给定下了。不过,当时因为家里经济不宽裕,登记结婚后就没有马上办酒席,而是拖到了2014年的正月。
为这个事,小张一直有怨言。王家自知理亏,对儿媳格外地好。怕媳妇嫌弃儿子,老王时不时会给小张一些零花钱。
老两口再操心,也没法替小两口过日子。小夫妻分分合合,感情并不好,小张也一直不愿意生孩子。
老王急啊,王家也不能无后。老两口决定亲自出马找儿媳谈谈。
“你看你俩结婚这都大半年了,你肚子还没有动静,是不是可以要个孩子了?”老王试探着问儿媳。
小张一听生孩子的事,就一脸不快,“就我们家这条件,生了孩子谁来养?反正我是养不起!”她提出,生孩子也可以,但必须先给她20万,作为将来抚养孩子的费用。“我就是要个保障,孩子是姓王的,这钱将来还不是他/她的,我只是代为保管而已。”
小张态度强硬,不给钱,坚决不生。为了抱孙子,老王只好点头答应。双方达成协议:20万元是暂由儿媳小张保管,待她生完孩子后,这笔钱作为抚养孩子的费用。
为此,小张还写了一张收条给公婆收着。当天,老王就把两老的养老本加上跟亲朋借的20万元,打入了小张的银行账户内。
收钱后不生孩子
公婆把儿媳告上法庭
付了这20万保障费后,老两口就安心等着抱孙子了。但老王没想到,他们这个如意算盘打错了。
儿媳不检点的风言风语很快传到老王耳朵里,同时他和老伴还发现,小张压根就根本没有生孩子的打算,但她却挪用了那20万元的保管费。
老两口质问儿媳,小张摆出一副“生孩子是我的事,干你们什么事”的样子。老两口怒气难消,将儿媳告上了公堂,要求归还20万元。
“她拿了钱还是不愿意生孩子,还吵着要离婚。这是违背了我们当初的协议啊。”庭审中,老王对法官说。
老王告诉法官,当他发现儿媳挪用那20万元时,曾几次要求小张返还钱款,“但她一直恶意推拖,不肯归还。”
“也不看看你儿子什么德性,不务正业、赌博。”小张辩解说,小王身体不好,公婆给的那20万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他没有稳定工作,平时吃喝拉撒都由我来负担,这钱部分用于家庭开支,有什么不对?”
同时,小张还主张这20万不属于保管,而是赠与。
收条上写明是保管合同
法院判决儿媳还20万元
法官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老王给儿媳小张的20万元,是赠与合同还是保管合同。双方签下的《收条》上,明确了这笔款项暂由小张保管,待她生完孩子后,作为抚养孩子的费用。但事后,小张并未跟小王生孩子,还有外遇,老王的确有权要求小张返还钱款。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小张返还老王20万元。
有收条,又有相关法条可依,这个案子很快就判决了,没有什么争议。钱江晚报记者几个月前刚当上妈妈,听完这个案子不住唏嘘。孩子本是爱情的结晶,怎能作为金钱交易?这一家人,经历了这么一场官司,还能一起生活吗?钱江晚报 通讯员 巍子 记者 邵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