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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保险之手探索社会治理的“宁波解法”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5-06-03 07:18:05

  保险公司:

  承保宁波这些创新险种

  主要算的是社会效益账

  政府职能部门在算账,保险公司同样也在算账。承保镇海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总经理毛寄文,就没少琢磨这本账。

  “目前推出的这些公益性险种,从经济效益角度算,保险公司基本是不赚钱的。”毛寄文说,以刚刚推出的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为例,因为目前没有相应的数据支撑,甚至没办法开展准确的精算。

  而像巨灾险等险种,在产品设计时,就是以保险公司盈亏平衡为初衷的。

  在宁波的巨灾保险方案中,实行专项准备金制度,以丰补歉。即保险公司每年收取的巨灾保险保费扣除再保险保费、赔款、经营费用等成本以及预定利润后,如还有结余,盈余部分全额计提巨灾风险专项准备金,作为大灾年份的赔款储备,专户管理,长期滚存。

  在毛寄文看来,保险公司除了考虑经济效益,还得算一笔社会效益的账。一方面,通过公共险种的推出,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到政府的社会管理中去;另一方面,也可以转变老百姓的保险观念,拓展保险服务的业务领域。

  此外,在毛寄文看来,公共险种的不断创新,实际上也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自身实现转型。

  宁波市金融办人士:

  通过保险的杠杆作用

  可使政府资源得到放大

  去年以来宁波在保险领域动作不断。

  “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和润滑剂,可以成为政府开展社会管理的辅助之手,帮助政府减轻危机管理的负担,节省人力物力。”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统计研究处处长傅镇和看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以前那种政府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肯定要转变,而保险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等功能,恰好可以嵌入到政府的社会管理中去,实现保险的服务拓展。

  他举例,比如台风,有了巨灾保险。保险公司介入风险管控后,就会对风险状况开展数据积累。比如梳理台风天中哪些路段或居民楼易出现积水。一旦有台风,就可以提前派人介入预防。

  “金融创新工作的关键,在于政府善于主动运用金融这种市场化的工具,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保险的杠杆作用,可以使政府资源得到放大。”宁波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

  这位负责人认为,保险在风险管理、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有着特殊的优势和作用。通过保险的参与,无论在日常的持续监管,还是在事后化解纠纷矛盾,以及提供一些救助、经济赔偿方面,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么,有了保险的介入,是不是政府就可以放手了呢?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