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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态文明建设“两连冠”领跑江苏省
稿源: 新华日报  | 2015-06-05 10:13:02

近年来,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可喜成绩,率先建成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市群”,全部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实现“两连冠”。

苏州创造性地实施“四个百万亩”工程,实现落地上图,并通过地方立法予以保障。制定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11大类、103块生态红线区,占市域面积的37.76%,比例为全省最高。吴中区积极开展自然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研究,为保护生态红线、增加生态红利奠定了基础。高新区大力推进退圩还湖、太湖湿地建设,生态空间不断优化扩大。

当前,全市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7.5%和44.8%, 1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生态工业园区。苏州、张家港、工业园区分别入选全国首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再制造示范基地和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太仓市全力打造“美丽田园城市”。

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整治,城市环境“九整治”和“三规范”项目完成率分别为95.7%和100%,培育提升16个“美丽城镇”,新增10个市级“美丽村庄”示范点和10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常熟市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污水处理系统,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全面推进。昆山市城镇与产业融合发展,功能区布局持续优化。

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共实施163项重点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90亿元,投资完成率达80.9%。相城区加快推进阳澄湖生态优化工程取得初步成效。姑苏区全力实施渔家村整治利用工程,石湖地区生态人文环境得到新的提升。

2014年市区重污染天数、PM2.5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18天和6.3%,实现了“双下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苏州太湖水质总体达到Ⅲ类,连续7年实现安全度夏。

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补偿条例,近5年全市累计核拨补偿资金53.6亿元。吴江区建成东太湖生态园、同里湿地公园等一批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环境与食品药品警察支队,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中已有30多人受到司法处理。张家港市建立镇(区)党政主要领导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制度,开展用人、编制、经济、生态“四责联审”;工业园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估。 钱 峻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