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考试时间的改变,已经倒逼传统教学时间的改变。
17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我省高中学考纳入新高考招生选拔体系后的首场考试,将于2015年10月底举行。按照高考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本次考试成绩既用于评价学业水平,又用于高考招生,对于2017年参加新高考的考生来说,这将是首次选考科目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开始。
为适应新高考选考时间的安排,也为方便学生学习和选课,学校安排教学,近日,宁波、衢州、杭州三地相继明确高中学段调整安排,除实行一学年两学期四学段的教学计划安排外,三地均在选考后安排了假期。
宁波暂不实行春秋假
高二学生学考后安排三天假期
宁波是全省率先启动调整高中学段安排征求意见工作的地区。在近一个月的征求工作后,昨天,宁波市教育局正式发布消息:2015—2016学年宁波暂不实行春秋假,先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二年级试行学段制,10月、4月学考选考结束后各安排三天假期。
根据要求,试行学段制的仅高二年级。2015—2016学年,高一、高三年级学生暂不实施学段制。除高三年级学生在暑假可以酌情至多补课两周外,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从今年秋季开始,高二年级在保持原有寒暑假安排不变的前提下,试行一学年二学期四学段的教学计划安排,2015年10月、2016年4月学考选考结束后,各安排三天假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学期第一学段:2015年9月1日至11月1日学考选考结束,学考选考结束后放假3天;
第一学期第二学段: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月29日;
寒假:2016年1月30日至2月22日;
第二学期第一学段:2016年2月23日至4月中下旬学考选考结束,学考选考结束后放假3天。
第二学期第二学段:3天假期结束后至7月4日;
暑假:7月5日开始。
宁波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学考与选考的时间正好处在每学期期中;同时又规定每门学科学生都有两次学考选考机会。学考选考结束后,无论是学生、教师,还是学校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调整。
另外,针对高二年级每学期学考选考后的3天假期是否需要补假,宁波规定,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决定,市属高中由各校自定。需要补假的学校应将补假方案报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告知学生家长。补假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补假天数不得超过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