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9日消息 据中纪委网站,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斯鑫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斯鑫良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斯鑫良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斯鑫良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斯鑫良简历:
斯鑫良,男,汉族,1950年1月生,浙江东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
曾任东阳县食品公司副经理、经理,东阳县副县长,东阳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东阳市(县)委副书记,浦江县委书记,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湖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湖州市委副书记,湖州市委书记,湖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图简历据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