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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抽查120案民事执行案件 执行不到位的占多半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5-06-26 07:33:54

  遇到民事纠纷时上法院起诉,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这样的选择,早已为公众所接受。

  但是经过漫长的诉讼,等来了公正的判决后,法院最终的执行力度让人满意吗?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询问会,询问20多个政府和司法机关部门如何保证民事案件的执行问题,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措施“软”,期限长,主动性不强

  是民事执行存在的三大问题

  此前,市人大内司委就民事执行出具了一份调研报告:由于各种原因,近三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受理执行实施类案件127601件,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执行标的物一时无法变现等各种原因造成实际执行不到位的案件共计43073件,未被执行的涉案金额达375.5亿元。

  从这次回收的150份民事执行工作调查问卷的情况看,认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前三项分别是:执行威慑力不够,执行措施偏“软”,占21.87%;执行拖沓、期限过长,占20.39%;被动应付多,未能穷尽法律规定的手段去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占19.90%。

  本次调研还抽查了市中院120个民事执行案件。除7件记录不清楚无法纳入统计分析外,在113件执行案件中,标的完全执行到位的52件,占总数的46%;部分执行到位的17件,占总数的15%;零执行的44件,占总数的39%。

  强制措施不够“硬”、个别执行人不够“廉”

  造成实际执法不到位

  昨天,专题询问会现场还播放了反映“民事执行难”的专题片,主要是反映民事执行难、执行乱的案例和原因分析。

  比如有一起案例,是因为执行法官收受当事人贿赂——

  2009年至2010年期间,鄞州法院工作人员童某利用其具体办理执行案件和职务便利,经受律师请托,受贿3万元,为被执行人提供帮助。江东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违法所得。

  还有一起案例,则是因为强制措施不够“硬”——

  2011年10月,奉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与该市某村村民王某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协议签订后,拆迁办依约提供期房一套,并支付拆迁款项。但王某一直未按协议约定搬迁腾房。致使拆迁办无法实施拆迁工作影响项目进程,经法院判决王某应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履行完毕。但王某一直抗拒履行。

  执行过程中,王某的亲属始终将农药瓶放在嘴边,扬言只要法院进来就喝下去,法院去了几次,最后无果。其他村民见此也不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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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