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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恒称失联副总授权书系伪造 慈溪法院已立案五起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5-07-03 07:21:15

慈溪40位车主客户付了2000万的全款却提不到车,而经手人,慈溪宝恒4S店的沈副总也神秘失联了。之后,慈溪多名车主说他们在宝恒购买的车也出了问题,而且车款是打给宝恒公司的,目前他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继车主提请诉前保全,冻结慈溪宝恒账户后,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慈溪市法院了解到,宝恒公司已有5个官司在法院立案,涉及民间借贷和车辆买卖。还有5个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的诉讼,目前慈溪法院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慈溪法院已立案五起

涉及民间借贷和车辆买卖

慈溪法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五个案子中,其中涉及宝恒公司向两名个人共借款170万元,经手人是失联的4S店副总沈某。出借人将宝恒公司起诉到法院,目前法院已立案。

其中一位出借人是80岁的沈大爷,他委托律师将一张借条拿到了慈溪法院,起诉宝恒公司。

借条的内容写着,慈溪宝恒公司向沈大爷借款70万元,还盖上了宝恒公司的章,而宝恒4S店的沈副总也在借条上签了字。

同一天,还有一位出借人励女士也和律师拿着借条到法院,内容、落款和沈大爷一样。不过她的金额更大,借条的款项是100万元,借条同样盖有宝恒公司的章,经办人也是沈副总。

目前,这两个案子法院已立案。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两张借条时间分别是2013年5月、6月份签订的,上面均盖着宝恒公司的公章。100万元的这张借条上,还有余姚宝恒公司作为担保人。“70万元的这个案子,沈大爷将慈溪宝恒公司和沈某都列为了被告。据当事人说,钱都是打到沈某的个人账户上的,不过银行汇款单当事人还没有提供。”

对于这两起民间借贷,慈溪宝恒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借条等材料提交到公安机关,等法院开庭审理时,公司的法务部门会来处理。

除此之外,慈溪还受理了宝恒公司两起车辆买卖的案件。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法院受理立案后,根据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于6月30日冻结了宝恒公司的建设银行账户。

4个案件加上之前1个已经财产保全的案件,宝恒公司共有5个案件在慈溪法院确切立案。另外还有5个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的诉讼,目前慈溪法院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失联副总的授权书系伪造

多部门已成立工作组调查

之前采访中,记者拿到了车主提供的一张沈副总的授权书。授权书上写着,宝恒公司授权沈副总为公司董事,可以对外签署合同(单份合同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就包括了销售合同。授权日期是2013年5月19日—2016年5月19日。授权书上还盖有公司的公章和法人代表乔女士的签字。

昨天,慈溪宝恒公司回应,经集团核实,集团法人代表乔女士从未在这份授权书上签字,证明这份授权书系伪造。目前,公司已将这份授权书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打到公司账户的车主,慈溪宝恒总经理助理王女士表示,到目前为止涉及五辆车,公司已向客户拿了资料,送往集团。“集团正在审核,如果证实这些款项是打入公司账户,并且公司账户中存在这笔钱,宝恒公司会承担法律范围内的责任,不会推卸。”

昨天,公安 、司法 、消保委、 经发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慈溪工作组,对车主进行了取证。

另外,沈副总已被公安网上通缉,悬赏500元。具体案情公安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钱江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孙佰军律师。

“只要借条上宝恒公司的章是真的,借条在形式上对宝恒公司就是有效力的。除非宝恒公司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借条,否则宝恒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消费者将购车款汇入沈副总个人账户是基于购车合同的约定,孙律师表示,这也是车主对沈某作为宝恒公司副总的信赖,宝恒公司应该按照购车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钱江晚报 通讯员 孙巍栋 记者 邹洪珊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