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宁波市正式成立。
人民调解是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相较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具有及时、便民、灵活、方便、维权成本低的特点。此次将人民调解制度引入金融领域,是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与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在2015年《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颁布的背景下,运用人民调解的优势在第三方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方面所做的一次有益的尝试,也是宁波市司法局在专业领域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制度的又一成果。
该委员会是调解平等主体之间金融消费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通讯员 王齐维
钱江晚报 记者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