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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发布野生蘑菇中毒风险警示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5-07-14 10:13:02

6月28日,江苏无锡胡埭的余某和几个亲戚自行采摘蘑菇回家并烹饪食用,一家七口人均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后一人死亡,6人被送进医院ICU病房;

7月2日晚,温州永嘉县桥下镇昆阳社区吴山村潘某一家6口发生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治疗期间6人均出现病情恶化,2名老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名患者进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近年来,蘑菇中毒已成我国食物中毒事件中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近期正值野生蘑菇生长旺季,宁波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就预防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风险,发出如下警示:

1、认识毒蘑菇的危害。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2、切勿采、食野生蘑菇。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也尽量不要购买或食用。

3、各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销售或烹制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

4、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处置。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尽快到一样接受治疗。

另外要提醒的是,购买食用或在外就餐出现中毒症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31。

通讯员 宣文 钱江晚报 记者 李华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