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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7月起严查穿高跟鞋拖鞋开车 处扣2分罚100元
稿源: 都市快报  | 2015-07-17 08:37:50

女驾驶员穿着高跟鞋开车 看到大车一头撞上去

  昨日下午3时许,甬临线上,一辆奔驰跟大货车发生碰撞,车子头部和水箱被撞坏,气囊也弹了出来。女司机高某称,当时看到前方大货车停车,她准备踩刹车,可前脚掌却踩空了,等调整脚位再踩刹车,为时已晚。当时,她脚上穿着9厘米高的高跟鞋。

  民警表示,《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拖鞋开车。6月份以来,鄞州区已发生10多起因穿拖鞋、高跟鞋开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从这个月起,交警部门对穿拖鞋、高跟鞋开车作专项整治,已查获穿高跟鞋开车25起。

  提醒:女士穿高跟鞋开车,会抬高脚的支点,无形中增大踩制动踏板的力度和角度,遇到紧急情况,驾车人需踮着脚尖狠踩制动踏板才能刹住车。还有,高跟鞋过高过细,容易卡在刹车踏板底部,导致刹车时踏板无法全力踩下,引发交通意外。

  民警说,穿拖鞋、高跟鞋开车,开车打电话,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扣2分罚100元。都市快报 记者 程潇龙 通讯员 杨忠信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