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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万!嘉兴市农经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案开庭
稿源: 浙江新闻  | 2015-07-20 16:13:39

浙江新闻客户端见习记者 严兰 通讯员 善筏

近日,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洪根涉嫌受贿案,在嘉善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周洪根在担任嘉兴市郊区南汇镇党委书记、王店镇党委书记、王江泾镇党委书记兼任嘉兴·中国纺织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土地出让、土地款补助、资金拆借、项目投资建设、农业项目补助、龙头企业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7余万元。

在开庭审理中,周洪根当庭否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比如,周洪根在担任王店镇党委书记、王江泾镇党委书记、嘉兴市农经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企业住所变更证明等方面,为浙江宝兰电气有限公司谋取利益,2005年,周洪根想合伙租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之妻名下的房产投资经营宾馆,陈某得知后,为周洪根免除了2006年至2011年六年房租,共计120万元,周洪根实际收受贿赂120万元。

对于这一指控,周洪根表示,陈某当时对他说,宾馆可以免租,但他自己表示不能免租,陈某还对周说,若没钱可以借钱给周。

周洪根辩护律师称,相关证据没有体现他们双方是否有协议,周洪根有没有利用职权这是案件关键,并辩称公务人员不能做生意,这只是违反党纪,与刑法处罚不同。

公诉机关认为,周洪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宣判。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