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肖菁)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原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曹旭华依法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 2011年至2014年,曹旭华在担任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期间,利用全面负责经管学院行政及成人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为感谢其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的关照和帮助所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50余万元。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曹旭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将曹旭华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