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我们小区物业公司的做法太霸道,没有购买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业主的车辆就不让进入小区,这两年来我只能把车子停在小区外面的道路上。这段时间,交警部门经常来贴罚单,我的车已被贴了两次。外面道路上不能停,小区不让进,我的车该停在哪?”近日,高新区水岸香堤小区一期业主厉女士向媒体反映,她认为小区物业公司的做法属于强买强卖。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水岸香堤小区。在小区外面的香颐路上,靠边停着一排私家车,但每辆车身上都贴着一张罚单。“这些车子基本是我们小区业主的,他们跟我一样,没有购买小区地下车位,物业公司就不让进,只能把车子停在路上。这两年,我的车一直这样停放着。可最近交警经常来贴罚单,这条路也无法停车了。”厉女士说。
如今厉女士很烦恼,她每天只能把车子停放在更远的地方,然后再走回小区。随后,厉女士带着记者来到小区地下车库,原本有100多个地下车位,真正使用的寥寥无几,显得很空。
“小区地下车位这么多,很多一直空着,完全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解决业主的停车问题,但物业公司坚持要业主购买地下车位。”厉女士说,“一个地下车位需要10多万元,我还有房贷,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购买。”许多业主都认为,小区物业公司的做法就是在强行推销地下车位。
负责该小区的“百家物业”负责人张先生说,禁止没有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这一做法是房产公司决定的,他们物业公司只是负责管理小区。为了解决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停车问题,他们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在小区外面的卧龙路上划出了一些车位。随着车子越来越多,仍不能满足需求,因此有些业主就将车停放在香颐路上,但这条路狭窄,车辆停放挡住了其他车辆通行,因此交警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至于地下车位是否可以租赁,张先生表示这由房产公司决定。
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岸香堤一期是2010年开始入住的,由于管理上的原因,一些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乱停乱放,而且存在占用车位的现象。因此公司决定,没有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其车辆不能驶入地下车库。小区采取人车分离管理,地面上不能停放车辆。“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便于管理,并不存在强买强卖,目前地下车位仍有售,但没有租赁车位的意向。”该负责人表示。
对此,我市法律界人士提出,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在尊重业主的前提下,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而不是阻止业主开车进入小区。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业主对小区公共车位有优先购买及使用权,即使业主没有购买地下车库或停车位,也有权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使用那些没有确定归属的停车位。另外,如果地下车库属人防设施,则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归业主共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出售。因此,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