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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美丽县城和美丽宜居 示范村“花开遍地”
稿源: 丽水日报  | 2015-08-20 16:02:30

开展美丽县城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

如何推进这两项工作,作为省住建厅厅长,钱建民从专业工作角度作了解读。他表示,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以开展城乡设计全覆盖为主要抓手,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重点做好规划编制、城乡设计、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等五方面工作。

“加快美丽县城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是龙头。”钱建民表示,着力加快城市“多规融合”、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刚性,把城乡规划导则中的强制性要求落实到规划文本和图纸中,并充分利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对规划违法行为,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加强督查,真正实现各项规划在城乡空间上的无缝对接,让村庄既能延续传统文脉、又能享受现代文明发展成果的目标,立足村庄资源禀赋,遵循村庄发展规律,把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更有特色、更有吸引力。

开展城乡设计是从根本上改变“千城一面、千村一面、千户一面”的现实需要,从中央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都高度重视。钱建民说,在城市设计方面,建立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全过程城市设计。其中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阶段,谋划好城市的整体空间形态、视线廊道、景观节点、中心区设计等,抓好城市中心区、旧城改造区、主要出入口、重要公共空间、重要街道、重要河道、县际交界线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通过合理选择建筑空间布局、造型样式、材质色彩,恰当地表达地域文化内涵,避免照搬照抄,搞“山寨建筑”。在村庄设计方面,以打造“浙派民居、诗画江南”的乡村典范为目标,加快建立起具有浙江省特色的“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四级规划设计层级体系。围绕村庄规划的实施落地开展村庄设计,按照村庄设计确定的风貌特色要求进行农房设计和村庄公共设施设计,年底前实现所有市、县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全覆盖,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1000个以上省级传统村落、2000个以上地方传统村落实现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

美丽县城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既要重“面子”,更要重“里子”。钱建民表示,在美丽县城建设方面,重点加快完善县域路网体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体系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等工作。同时,对有条件的县市积极探索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在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以县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并把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各县(市、区)政府财政年度预算;根据设施的不同规模、不同技术、不同功能,确定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模式;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规范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需进一步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钱建民表示,以“三改一拆”促环境美化、以专项整治促环境优化、以精细管理促环境洁化,着力解决山体河道乱采乱挖、乱搭乱建、废品垃圾乱堆乱放、青山白化禁而不止、维修养护管理缺失和绿化不足等问题,推动县城管理由“末端监管、整治型监管”向“源头治理、动态管理”转型,规范好环卫保洁、设施养护、停车秩序、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及标识标牌设置、建筑扬尘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存量违法建筑处置9000万平方米,完成“三改”9000万平方米,创建11个无违建县(市、区)的年度目标任务。

钱建民最后说,健全工作机制,为美丽县城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法规保障、示范引导、技术服务、队伍建设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协调机制,落实土地、资金,尽快启动《浙江省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加快推进点、面上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下乡、服务下乡”活动,对试点村庄建立企业“对口帮扶”和专家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市、县、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队伍,重点加强乡镇一级规划建设管理力量以及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管理。

(记者林坤伟)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