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杜羽丰 葛跃进 实习生 马剑锋文
东阳市江北街道永久村村主任,46岁的金某,站在记者面前,脸色凝重。8月20日,由于在积分量化考核中低于60分,他被街道党工委宣布歇职。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干部必须由村民大会罢免,而东阳市江北街道开拓性地创立“处置依据前置”模式,要求村干部参选前,填写歇职辞职承诺书,承诺遵守《江北街道小区(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并向全体村民公示:积分如若低于60分,即歇职;街道帮扶学习后,仍未改进,主动辞职。
江北街道正是根据这个承诺,宣布金某歇职。此前,已有另一“村官”王某被歇职。
歇职村干部:
被歇职,心服口服
金某脸色古铜色,胳膊粗壮,是个身强力壮的农村汉子。
“我真的非常愧疚,这次被歇职,心服口服。”他告诉记者,看到街道下发的宣布他歇职的红头文件后,才恍然醒悟,自己的确有许多地方做错了。
江北街道党工委文件中指出:金某身为村主任,干群关系紧张,对待群众态度较差,没有及时化解矛盾,造成群众不断上访,影响市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且其租用的梅树坞采石场地块,没有按时上交租金,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金某说,这些天自己也在反思,很多方面,的确没有做好。“譬如对待群众意见,处理方法比较简单粗糙。计划生育问题,也没有好好管理。”
至于文件中提到的采石场租金,他昨天已经赶紧补交了37000元。
“街道的处理,一下子惊醒了我这个梦中人。”金某表示非常感谢街道给他3个月的帮扶教育时间,他一定会尽最大努力配合街道为群众干事。
这套处置办法
其实就是“把丑话说前头”
东阳市江北街道出台的这套歇职处理办法,简单说起来,就是让参选村干部的人员,先签订承诺书,将来履职后没按要求做到承诺,则宣布歇职,其实就是“处置依据前置”。
说起这项创新的来由,江北街道党工委书记傅为民告诉记者,“对党员干部,我们可以用纪律约束,而对非党员村官往往没有有效办法。某个村主任因为赌博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出来后照样是村主任,这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因为罢免村委干部,要走一整套流程,而且由于农村宗族派别利益关系复杂,此路很难走通。“我就想,可否让村干部签订一份‘承诺书’,如果违反了什么规定,就自己主动停职或者辞职。”傅为民提出这个想法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参照上级部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推出《江北街道小区(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推出了“处置依据前置”模式。
这个模式其实就是“把丑话说前头”。小区(村)干部根据积分量化评分标准,作出“积分低于60分同意歇职,接受帮扶,学习后仍未改进的,主动辞职”的书面承诺,居(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其承诺书,并进行张贴公示。
村干部家雨水污水不分流
也要扣分
实施过程中,一旦某个干部积分低于60分,街道党工委就以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该干部歇职辞职书面承诺书的决议作为依据,进行处置。
在村级干部积分管理中,根据岗位职责和街道重点工作,明确违规毁绿、圈养家禽、堆放杂物、雨污合流限期不整改等14个内容为扣分项,无理阻挠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推进等3个内容为“一票否决”项。此外,还设置了4个加分项。
其中扣分标准非常细,譬如,村干部家的雨水污水不分流扣10分,限期不整改的再扣20分。当然,对待“歇职”村干部,也不是“一棍子打死”。
两名街道干部作为其整改期间的联系人,结成帮教对子,每月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思想汇报会,组织参加环境卫生整治,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歇职期满,根据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对该干部作出复职,或继续歇职,或者直接劝其辞职。
效果如何?
村干部守规矩和履职意识空前高涨
这套暂行办法今年4月出台后,村干部和群众都大力拥护。目前,江北街道42个小区(村)干部、居(村)民代表均已签订了歇职辞职承诺书,经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形成决议并公示。
目前已有两名“村官”被歇职,除了金某,还有东丰小区猴塘角自然村负责人(小组长)王某——因为他的房子占据马路中间,迟迟不肯拆除,影响到东阳市重点工程——总部经济大厦。
傅为民表示,这套处置办法出台后,原先个别村委和支委相互推诿的情形不见了,大家团结在党支部周围,齐心协力建设家园。
在临江社区西范小区,记者看到村干部承诺书贴在公告栏中,而且每件事的进程也按阶段注明。
小区干部积分量化考核表也公开展示,有人参与义务巡夜而加3分,有人无故不参加会议扣3分。党支部书记金满荣说:“小区干部的干事热情更足,不仅仅满足于分数达标,而且你追我赶,比谁的分数更高。”
【专家看法】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多年,里面关于村委干部罢免的程序,虽然合理,可是在操作中,和现实有一些脱节。譬如宗族亲友关系往往会导致罢免流产,村干部重大违反刑事案件后仍旧没有及时免职。
东阳江北街道“处置依据前置”模式,用书面形式固定公开的承诺,从而形成约束力,并成为处置的根据。我觉得这是地方创造性的实践,可以考虑全省推广,甚至成为“浙江样板”。这和国家的村委会组织法不违背,反而可以为该法的修订提供详实依据。
认定村干部是否违背承诺,量化考核的分数是否低于60分,最好有多个阶层的代表组成,以便分值的认定判断更加科学。还有就是如果歇职的村干部提出异议,应由街道以上的管理部门来界定。
上海市委党校教授陈昌玖:
街道通过新的方式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自我补充,只要是经过民主程序,应该是值得肯定的。从“处置依据前置”模式中的具体内容来看,是更偏重道德层面的一种社会规范。可以试行,看看效果,需要时再因地制宜进行改进。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