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马丽红 首席记者/施宇翔 编辑/胡芸)“为什么就是不给我办理食盐运输证?”徐力经营的温州浙鲁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从山东采购了一批质优价廉的腌制盐,部分货物在调运至台州市玉环经营部时,被当地盐务管理局没收,2名员工因涉嫌非法经营现取保候审中。
徐力不服处罚决定,一纸诉状第四次把浙江省盐务局告上法庭。 9月2日,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高建定作为被告代表出庭。
运输食盐须持证上路
为什么却一直不发证?
庭审中,徐力讲述了申请食盐运输证的艰辛:今年上半年,他数次向省盐务管理局、温州市盐务管理局提出办证要求。有关工作人员闪烁其词,避而不谈。
5月11日,省盐务管理局再次收到徐力的申请,5月20日,该局作出《食盐专营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为何不给民营盐企办理食盐运输证?被告代理律师李雄伟在庭审上辩解说,整个盐业行政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比较浓厚的情况下制定的。自运就是自己使用的产品,而徐力将腌制盐从总公司运到分公司,如果是自用没有问题,但是要批发销售或零售就不可以。
法官追问,“食盐运输许可的准入条件是什么?”被告方表示,盐的来源途径合法,来源和去向都要审查,而且还要具有批发或者零售资质。在此情况下予以准许。
据相关知情人士了解,至今为止,浙江省盐务管理局从未办理过一张食盐运输证。许多工作人员也都不清楚办理的具体流程。
合格腌制盐却不合法
涉嫌非法经营原告不服
3月初,徐力经营的温州浙鲁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从山东采购了一批质优价廉的腌制盐。3月25日,他调运一部分运往台州市玉环经营部。4月8日,台州市盐务管理局没收87.1吨库存腌制盐,并向台州市公安局报案。4月20日,玉环经营部2名工作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罪而成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徐力告诉浙江在线记者,经过浙江省盐务管理局盐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腌制盐完全符合相关标准。
然而,台州市盐务管理局认为,即使腌制盐合格也不合法,涉嫌跨区域用盐。按照《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未经审盐业主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省外购销食盐、其他用盐。
原告徐力认为,前述条例中只是规定“不得擅自”,并不是“严格禁止”。
杭州上城区法院将于9月11日左右本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