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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强拆城区32家报刊亭 称因影响行车视线
稿源: 央广网  | 2015-09-15 08:00:58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街头林立的报刊亭是群众购买报刊杂志的重要场所。但在浙江绍兴新昌县,群众今后想在家门口的报刊亭,购买一本杂志或者报纸或许将成为一件难事。今年9月16号起,新昌县将拆除城区范围内所有已设置的报刊亭。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当地还没有拿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吴玲妃是新昌县的一位报刊亭经营户,从事这一行当已经十多年了。今年7月下旬,她接到了由新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昌县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昌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一纸通知。

记者:通知里说些什么内容?

吴玲妃:就是他们主要说,9月16号起城区内不能设报刊亭,9月15号前要迁移。逾期不拆他们要来强制执行。

目前,新昌县城登记在册的报刊亭共有32家。根据通知要求,经营户们要在今年9月15号前将这些报刊亭自行迁移或拆除,逾期未拆的将遭到强制拆除。为什么要拆除这些报刊亭?

新昌城管局副局长张炎敏这样解释:我们新昌报刊亭有一个特点,一个就是基本都在路口,占用都是人行道,转弯视线影响比较大。第二个特点,我们报刊亭基本上是已变味了,买卖报纸变成附带,变成经营杂货或者饮料香烟。

实际上,早在去年3月,当地政府就曾下发通知,要求经营户自行迁移或拆除报刊亭。虽然最后未见具体行动,但由此带来的影响却较为深远。因为害怕拆除行动带来损失,不少经营户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停止进货,当地老百姓购买书报也就成了一件麻烦事。而对于这次拆除报刊亭的行动,记者在当地也进行了随机采访。不少年轻人表示无所谓,而一些上了年纪的市民则表示出了惋惜。

市民:你们以后买报纸?没有了。我们没有地方去买。平时你也都是零买的?对,都是零买的。

市民:拆掉是不好的。那人家到哪里去买呢?不方便呢这样子。

那么,对于这部分有需求的人员来说,在这些报刊亭拆除之后,他们的文化生活又该如何满足?采访时,当地还拿不出一个具体而明确的解决方案。

记者:报刊亭拆掉之后,老百姓买书买报这个需求怎么解决?有没方案?

张炎敏:上次我们跟宣传部门也沟通了,也考虑下一步在不影响交通,视线对市容又没有影响的位置再设置。

记者:再设置多少?比现在多还是比现在少?

张炎敏:这个我们倒没有。这个不是我们一家能定的。

据了解,这批报刊亭的经营者普遍年岁较大,学历不高,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这中间不乏残疾人,双下岗职工等等。报刊亭拆除之后,他们的生计该如何解决?这是经营户们目前最为担心的。

报刊亭经营者:这个报亭虽然工资少一点,也可以养活自己,现在有50多岁,让我去找工作,人家要不要我?肯定是不要我的,哪个工厂接受我呢。

对于这个问题,当地表示并没有纳入考虑范围。

记者:拆掉了之后,对于他们怎么安排?

张炎敏:这个我们具体也没什么安排。因为当初他们签订的合同不是跟我们签的。我们是跟报业跟社区签合同的。这个是跟邮政局签的。租赁期2013年3月1到2014年3月1。所有报亭现在都已经到期了,而且去年我们都没有续订。

据张炎敏介绍,将要拆除的32家报刊亭中,除6家属于个人出资,其余26家报刊亭是由城管部门租赁给新昌县邮政局、街道社区和绍兴报业传媒集团,再由这些单位转让给现在的经营户经营,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截至目前,城管部门与新昌县邮政局等单位的合约期限已满。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证实,在合约期外,部分经营户仍有签租赁协议并交付租金。报刊亭经营户陈彩英,在今年的7月24号,与当地湖莲潭社区居委会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从今年9月1号至明年8月31号,目前已交纳半年租金1500元。拆除报刊亭,这笔费用如何清算?至今没有说法。

记者:那现在让你搬也没补偿没说法的啊?

何银昌:没有的。县领导让我们去找甲方。

记者:社区怎么说?

何银昌:我的情况只能向上面反映,他也没办法。

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 管昕 浙江之声 李录宾)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