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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坍塌楼房今年列为重点监测对象 浙江将加大危房巡查力度
稿源: 浙江日报  | 2015-09-25 08:27:06

浙江在线09月25日讯(浙江日报记者袁华明) 9月24日,诸暨一居民楼发生坍塌。在2014年全省危旧房大排查中,该楼被列入危旧房对象。今年8月31日,建设部门经过联合实地踏勘,将其列入危旧房重点监测对象。9月23日,该楼房出现承重墙开裂变形、倾斜程度超过7‰等异常情况后,经过诸暨当地政府决定,建设、建管及相关街道等单位组织力量,实施住户紧急撤离、楼房腾空和生活安置等工作,未发生人员伤亡。

今年我省继续进行危房排查工作。省住建厅统计数据显示,以2012年底前竣工为时间界限,在2014年的大排查中发现,全省城镇国有土地上既有住宅房屋合计为37万多幢,共计8.06亿平方米;其中丙类住宅房屋2.9万幢,共计2278万平方米,分别占总量的7.85%和2.83%。

据了解,丙类住宅房屋是指发现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安全使用,建议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的住宅房屋。

目前我省危房的巡查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和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继续排查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危房;同时加大对已认定危房的巡查频次,并做好危房可能出现危险的相应应急措施。

我省今年上半年已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危房治理模式。根据这一文件的规定,全体业主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活动的主体,业主代表可以发起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相关工作。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楼幢产权10%以上或者楼幢业主30%以上(按套计算)为该单位职工的,可由所在单位承担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发起工作。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应当给予支持。

此外,我省还提出明确的时间表,在全面完成城镇住宅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建立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一楼一档”的基础上,2015年完成对全省存在比较严重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安全使用的丙类城镇住宅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并建立完善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