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长三角新闻
浙江推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 望实现县市审批同权
稿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  | 2015-09-28 14:34:26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27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推广嘉兴试点经验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充分赋予县(市、区)审批权限,基本实现县级与市级审批同权,着力构建市县一体化、扁平化的审批体制,真正实让群众在家门口办事。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设区市一级除保留跨行政区域、需要进行统筹的审批事项外,其余审批事项依法原则上下放县(市、区)执行。法律法规明确可以由县(市、区)执行的审批事项,省和设区市政府及部门要加快下放给县(市、区);法律法规明确县(市、区)实施初审权的审批事项,建立县级初审、直接上报省级部门审批的机制。

同时,设区市还要积极创新放权方式,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授权和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积极采取前移服务窗口的方式,在县级设立专门受理点(窗口),办理市级审批事项。对无法前移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可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完善“审核转报件”的方式,并使用统一审批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审批。

浙江省政府指出,省级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在放权的同时,要支持推动县(市、区)加强审批承接能力建设,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完)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