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黑色轿车(图中白圈所示)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辙离,后方堵车排起了长队。
十一期间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又开启了“堵堵堵”模式。拥堵时容易发生事故,但你知道吗,如果出事之后该走不走的,很可能还要吃上一张罚单。
昨天,金华高速交警就对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应当撤离而未撤离,开出了当地第一张罚单。
事故发生在昨天中午12点左右,杭金衢高速往杭州方向金华西出口附近,一辆福建牌照的黑色宝马轿车和一辆嘉兴牌照的黑色轿车发生了追尾刮擦事故。
当时,开宝马车的李某报了警。
“当时我们问他车子还能不能开,他说能开,我们就让他先撤离,靠边或者开到就近的金华西出口去。”指挥中心民警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超车道,这几天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如果不撤离,造成拥堵不说,还特别危险。
记者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事发地点再往前一百米,就是金华西出口的匝道。但是,事故发生五六分钟以后,两辆车却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
指挥中心民警有些担心,还给李某回拨了一个电话。
“我让他赶紧撤,后面已经开始堵车了。”不过,指挥中心民警只能在电话里干着急,李某不紧不慢,非要等交警。而此时,两辆车上一共5个人,全都站在超车道里,围着车子开始聊天了。
处理事故的民警赶到现场将两辆车劝离时,距离事故发生已经有十几分钟。在这段时间里,两辆车后方已经堵过七八次,最长的一次堵了七八百米。
高速交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没有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两位驾驶员都被罚了200元。
高速交警给大家提个醒: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无人受伤的财损事故,车子可以驾驶、能够撤离现场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对车辆拍照,并与对方交换证件,然后从最近的出口驶离等待交警处理;也可以将车子靠入硬路肩,并在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千万不得在主线上停留。
本报通讯员 姜豪 本报记者 叶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