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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金华香肠含瘦肉精 浙江多批次开洋不合格
稿源: 浙江在线  | 2015-10-09 16:59:22

浙江在线健康网10月09日讯(记者 郑名智)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批食品抽检情况(2015年第68号通知),其中浙江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华香肠被检出禁止使用的兽药沙丁胺醇(瘦肉精的一种),还有26批次浙江产的虾米、开洋不合格,被检出含二氧化硫。

通报显示:抽检范围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水产及水产制品和保健食品等5类食品共744次样品。合格样品655批次,不合格样品89批次。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肉及肉制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饮料10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424批次,81批次不合格;保健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

金字火腿公司的金华香肠被检出含“瘦肉精”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华香肠名列肉制品不合格4批次之一,被检出了禁止使用的兽药沙丁胺醇(瘦肉精的一种),其他3批次分别是宿州市符离集中华烧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符离集烧鸡(卤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长沙顺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湘酱板鸭和农家酱板鸭中防腐剂山梨酸超标。

浙江省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钱展红介绍,

沙丁胺醇属于β2受体激动剂,是一种兴奋剂,原本用于治疗哮喘、支气管痉挛等疾病,然而却被无良商人加入饲料,促进猪的增长,提高瘦肉率,也就是俗称的瘦肉精的一种。

肉精危害大,26批次浙江产开洋被检出“亚硫酸盐”

瘦肉精能起到“瘦肉”作用,却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也因此在全球遭到禁用。我国规定,饲料及各类肉制品中均不得检出“瘦肉精”成分。

钱展红说,人体食用残留沙丁胺醇的肉类后可能引起

心悸、头痛、目眩、呼吸困难的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

水产品中不合格样品81批次,记者数了下,浙江产的各类虾米、开洋就有26批次,占不合格批次的32.09%,主要是被检出含有亚硫酸盐(常见于防腐剂、漂白剂)。而国家规定,亚硫酸盐是不得被检出的。

【编辑: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