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汪子芳 王益敏
11月9日,有网友爆料称,保姆虐待了自己女儿。而保姆这么做的目的,竟然是为了哄孩子睡觉。
网友的爆料中,附带了一份长达4分38秒的监控视频。
视频中,一位穿着湖蓝色上衣、白色长裤的女子,对一个婴儿多次做出上抛下接及左右猛烈摇晃的动作。很快,事件在网上疯狂转载。
记者随即进行了核实,虐婴事件就发生在几天前。而当时,保姆受雇于温州市区的一户人家。目前,这名保姆已被女主人辞退。
这段被曝光的虐婴视频,被分成了两段:其中,前4分20秒记录的时间是11月6日晚上9点22分到9点31分(有部分剪辑);后10多秒,是11月8日下午4点25分左右。
视频中,一名女子对怀中的婴儿多次做出上抛下接的动作,一般都是往上抛过头顶,然后在腰部以下接住。
爆料人质问:“保姆是这样哄睡的,这种情况可以立案处罚吗?”
11月9日,记者辗转找到了爆料的网友,她自称自己姓陈,是受虐婴儿的母亲。
陈女士讲述事件经过:
我今年29岁,和老公都是温州人,但我们平常在四川成都做电器生意。我女儿现在才11个月,我在她3个月大的时候,就没能在她身边。
那时,我们想着,等成都的房子装修好了,再把孩子和婆婆接过来。但这段时间,女儿只能在温州由婆婆带。
可婆婆年纪大了,一个人养孩子是吃不消的。今年7月,婆婆在龙湾永中街道的一家保姆介绍所,找到了这个49岁的保姆,每个月4000元的工资。
现在想想,都是因为我们不在家才会发生这样的事,觉得太心疼,太对不起孩子了。
对于请保姆这件事,我们虽然说不上千挑万选,但也细细打量过,毕竟孩子在我们心里都是最重要的。
好端端的,在家里装个监控视频,也完全是为了孩子考虑的。我记得保姆刚来家里做了没多久,暑假里我特地回了一趟家,几个细节,让我觉得她假装对孩子有爱心,行为却非常古怪。
比如,孩子在饭桌上不吃饭的时候,保姆自己也不能吃,她就沉默不说话,还不时用筷子使劲敲桌子。
现在想起来,她那样当着我们的面敲桌子,有点吓唬人的意思。
我们很怕她有不好的脾气影响到孩子身上,所以,我和老公商量后,偷偷在家里客厅的一个角落装了监控视频。这件事,保姆是不知道的。
每天,我们能从监控视频上看到保姆对孩子做了什么。11月6日晚上,我忙完工作,打开监控,看到保姆这样对孩子,心里像被千百只蚂蚁啃噬一样,难受极了。
女主人调看监控时竟看到保姆“虐婴”。
保姆正在“上抛”婴儿。
确认这件事的,除了监控视频,还有小姑子的女儿,就是视频里那个躺在沙发上的小女孩,她也偷偷跟婆婆说,保姆用很大力气在抛妹妹。
第二天,我就把这件事跟婆婆说了。婆婆说,保姆可能趁她不注意这么做的。
保姆也承认这么对孩子,但辩称这样是为了哄孩子睡着。
我恨不得马上回家。但婆婆跟我说,把这个保姆辞退,恐怕一时找不到人,我们就决定再观察一天看看,没想到,11月8日下午,又发现了这个保姆对孩子做同样的事。
她才11个月大啊,这样被抛上抛下的,身体哪里吃得消。
这次,我没再犹豫,坚持要婆婆把这个保姆辞退了。
我没有报案,因为一个派出所的朋友告诉我,保姆对小孩子没有造成实质伤害的话,警方是不能立案的。
可我心里不好受,不想再有孩子受到保姆这样对待,所以,就将视频发到了网上。
记者从警方处证实,保姆江某是湖北利川市团堡镇人,至今在陈女士家里做了4个多月的保姆。
另外,根据陈女士多次观察,只要婆婆不在江某身边,她都会这样摇晃孩子,甚至跟婆婆只隔了一个房间,她也敢这样做。
医生:保姆行为对孩子心理影响或大于身体
事实上,对陈女士而言,保姆对11个月大的女儿做出这样的行为,到底会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才是她目前最关心的。
记者专门采访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儿童神经科林忠东主任。
林主任说,对未满一周岁的孩子做出这样剧烈的上抛、摇晃,在心理上产生的影响或许要大于身体上的。
“保姆抛孩子的行为,很可能会让孩子受到惊吓,引起孩子的不安全感,使她留下心理创伤,导致她近期内心非常敏感。”
另外,林忠东表示,小幅度的摇动关系并不大,如果将孩子抛起来的幅度很大,很容易导致孩子颈部扭曲或者颈椎脱位,严重的话还会引起四肢瘫痪。
林忠东介绍,孩子的头骨没有完全发育好,容易受伤,如果发生撞击,有可能造成颅内出血或者脑震荡,具体对孩子造成的影响,还是要看保姆把孩子举起的高度、力度等多方面考虑。
“孩子抛起来幅度大,很容易产生危险。”他说,一旦保姆失手或者出现意外,那么后果不可想象。
对于婴儿而言,是否在摇晕后,真的更容易睡着呢?
对此,林忠东极力批驳了这种观点,他说,所谓的摇晕了很可能是孩子大脑受伤,出现晕迷,严重一点来说,很可能就是出现了短暂的脑震荡,对孩子未来的发育是很不利的。
林忠东介绍,根据医院的就诊情况,因为抛起来导致孩子受伤的案例并没有出现,倒是有很多小孩子,因为撞伤或者从床上摔下来,然后送往医院治疗。
本月刚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增加看护人虐童的相应法规
事实上,从本月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已增加了对婴幼儿的相关保护。
浙江时代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表示,目前,新增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主体就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情节恶劣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此之前,我国只有‘虐待罪’,而虐待对象,只有家庭成员,幼儿教师、保姆都不属于家庭成员;而如果要以’故意伤害罪’入刑,则需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陈一来说,《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对象从原先的家庭成员,扩大至受监护、看护的老幼病残。“像保姆在家虐待了孩子,甚至教师在幼儿园虐待幼儿,情节恶劣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陈一来赞成对保姆适当使用监控视频的做法。“其实,这样一来,不仅保障了孩子的基本权益,也是对保姆的行为进行一种合理的证明。”陈一来说,而这样的做法,也不构成侵害保姆个人隐私罪。
昨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民警查了最近四天的报警记录,并没有接到“婴儿被保姆虐待”的类似报警记录。
警方告诉记者,一旦遇到类似报警,警方先要找当事人进行谈话笔录,了解事实之后,再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此外,记者了解到,江某是湖北省利川市团堡镇人。“她对人也是一般,脾气也一般。”江某所在村子的村支书告诉记者,江某有两个成年的儿子,目前全家都在外地打工,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在老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