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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范“互联网+慈善” 个人网上募捐要合法性验证
稿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 2015-12-02 09:08:32

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今日早报记者 李攀)“动动手指不费事,点滴爱心汇成河”,乘着“互联网+”的东风,“互联网+慈善”的模式在慈善领域异军突起,一条微信、微博,也能迸发出惊人的能量。

但网络世界的便利和虚拟,也让慈善遇到了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和困境。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上获悉,12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正式施行,这是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实施意见》明确在法律框架内,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慈善”,探索慈善发展新路径,同时,多方面着手提升“网络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

网络慈善如何更透明?

今年7月,南京一位父亲因女儿身患罕见疾病在网上向社会发起求助,收到社会捐款总计600多万元。就在他携女赴美就医前,剧情却发生了大反转,有人质疑其骗捐,有人质疑其滥用捐款,还有人要求退捐,甚至有网友拨打政府热线要求对这笔善款进行监管,并要求公安机关介入。

这起让爱心遭遇窘境的事件不是个案。

求助信息是否属实?爱心捐款用在哪里?善款结余又该如何处置?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互联网慈善”一次又一次被拖入了争议的漩涡。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浙江省民政厅副巡视员、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李刚在答记者问时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慈善事业也迎来一个新阶段。首先,慈善氛围更浓,行善途径更便捷,手机上轻轻一点,就可以送出一份善意;其次,对求助者来说,有更多的方式、渠道向社会寻求帮扶。

“一人有难,各方支援,互联网慈善产生的正面效应应当得到认可。”李刚说。

而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借助移动信息网络和各类即时通讯软件,方便人们开展慈善活动。在法律框架内,积极稳妥地发展“互联网+慈善”。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让网络慈善健康持续发展下去,让爱心更加透明,在这方面,《实施意见》里也有了详细的规范举措。”李刚说。

《实施意见》中要求互联网、电视、报刊等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等,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和个人进行合法性验证,包括检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确保网上慈善组织和个人信息客观真实、不出纰漏;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网上募集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对于网上募集资金,应纳入统一管理,通过审计及社会监督等,确保资慈善资金“阳光运行”。

违法违规同样将被追责

据了解,今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有专家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自然人开展网络募捐,信息真伪难以辨别,及剩余财产归属等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有求助需求的个人可以通过和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机构进行合作,合理监督善款的使用。

为了提升这些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规范公募行为,《实施意见》中提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由批准登记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对慈善组织或其负责人的负面信用记录予以曝光。

对网络慈善违法违规行为,由发起的组织或个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编辑: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