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09:52
宁海一浴场领班石某,因工作需要替下属保管手机,结果起了贼心,利用手机转走下属银行卡里的钱。
石某20多岁,湖南人,在宁海的一家浴场当领班。
石某有个不良嗜好:喜欢用微信红包赌博。今年4月,他向下属葛某借200块钱,并让她用微信转给自己。葛某也没多想,拿起手机就开始操作,而站在一旁的石某却暗暗地把葛某的锁屏和转账密码都记了下来。
因浴场规定服务员上班期间不能携带手机,要统一上交到领班处,第二天葛某上班时,像往常一样将手机交给石某,便开始了工作。
石某拿着葛某的手机趁没人注意,将葛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的3400元分3次转到了自己的账户,转完后便将转账记录和转账提醒短信全部删除,晚上下班后又装作若无其事地将手机还给了葛某。
几天后,葛某用银行卡消费时才发现钱少了,到银行查询后得知钱是通过微信被转走的。于是,葛某拨打了微信的客服电话,客服告诉葛某这钱转给了石某的微信账户。
近日,石某被宁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宁海法院的法官说,近年来,利用微信、支付宝转账、QQ钱包等电子方式实施盗窃或诈骗的犯罪现象日益增多,在享受支付便捷的同时,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以及个人信息。记者 刘挺 通讯员 关耳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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