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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给“网租自行车”立规矩 12周岁以下不能租用
稿源: 现代金报   2017-04-27 08:02:06报料热线:81850000

  随着Hellobike、小鸣、OFO、永安、优拜、摩拜等共享单车大量涌入杭州,单车投放数量已高达26.3万辆。到底该如何规范“共享单车”,又该如何管理呢?

  昨天下午2点半,杭州市交通局发布了《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报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这次提出的征求意见稿包含了12条,主要从网租自行车的主体定位,经营者应具备的经营条件与相应约束,承租人相对应的义务,租借双方的法律责任几个方面来展开,并提出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意见。

  运维力量配备严格

  人车比为1比80

  发布会上,杭州市运管局公交轨道处处长沈建锋对征求意见稿的已有内容进行了解读,而随着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共享单车”在杭州的新名字也传播开来,我们可以叫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也可以直接简称它为“网租自行车”。

  对于看起来并不怎么苛刻的市场准入条件,沈建锋告诉记者,虽然没有设定苛刻的准入机制,但在工商登记、车辆标准、运维力量等方面进行了量化的确定。特别是车辆标准和运维力量配备比较严格。“我们认为,投入服务的自行车必须有精确定位功能,否则极易成为城市垃圾无人处理,而运维人车比按1比80确定,主要参照的是公共自行车有桩化管理1比70的人车比,相比天津每万车50人要求,配备标准是其2.5倍。”

  不控制车辆总量

  由市场自行配置资源

  至于为什么不对共享单车进行总量控制,沈建锋说,要有效地管控杭州互联网自行车规模,首先要政策面不控制互联网自行车投放总量,既然市场的主体是企业,那就由市场自行进行资源配置。总量控制是最有效的行政干预手段,其他已出台《指导意见》的城市中,南京、天津通过上牌控制总量,而杭州自2005年起不再受理自行车牌照登记,无法以牌照来控制数量。

  另外,一旦市场机制失灵,政府还可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消费者申请退押金

  7日内必须退还

  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时常会发生押金很难退还的情况(本报3月8日A06版曾作报道),可以说是充进去容易、退出来难。那这次征求意见稿对这方面是否作了相关要求?

  “在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针对这样的情况,已经专门设立了风险防控机制。例如,车辆押金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经营者向承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公示押金数额及退还流程,退还时效自承租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七日。”沈建锋表示,经营者应当按照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押金安全。

  未满12周岁

  禁止向其提供服务

  此外,为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经营者采集承租人身份等信息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违法有害信息提供便利。

  对于大家所关心的骑车过程中人身安全是否能得到保障,沈建锋告诉金报记者,“经营者应当确立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式,并应当为承租人购买人身和第三者伤害保险”。另外,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租自行车”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自行车服务。

  防止企业“跑路”

  设立退出机制

  一旦租车单位破产了怎么办?消费者的资金会有保障吗?

  “其中,退出机制就是为了防止企业突然倒闭或者不再经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规定,经营者需终止在本市的互联网自行车经营服务的,应提前20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依规退还预付金、押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沈建锋告诉记者,在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能力、不履行主体责任或不符合行业自律要求的,将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杭州暂时禁止发展

  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至于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意见,杭州又是出于怎么样的考虑?

  从各地出台的《指导意见》来看,南京包含了电动自行车,北京明确不发展电动车租赁,其他城市未提及。而根据媒体信息,“共享电动车”已经在北京、成都、合肥、金华等多地投放。沈建锋认为,两者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暂时不提电动车概念,后续看发展情况,再决定是否适用该《指导意见》。

  宁波声音

  单车要共享,更要“共管”

  宁波应加快出台政策进行规范

  杭州出台《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绍兴甚至叫停共享单车入驻。从全国范围来看,已有北京、天津、深圳、南京、成都、上海、济南、海口等8个城市先后发布类似征求意见稿或管理办法,规范共享单车。

  目前,宁波尚未出台涉及共享单车的相关规范。但在今年的两会上,如何规范管理共享单车成了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现状:宁波的单车投放量超10万

  眼下,宁波市场已有摩拜、优拜、Hellobike、OFO等多个共享单车品牌进驻,投放的车辆超10万辆。共享单车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随之而来。

  本报曾对共享单车的乱象做过连续报道,其中无序停放和押金退还慢等成为市民诟病最多的问题。与此同时,共享单车被丢进姚江或奉化江的新闻同样频频出现在报端。

  去年12月到今年3月,鄞州警方共接到40起关于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报警,其中多是车辆被损毁、摆放纠纷等。

  目前对于共享单车的约束,仅仅依靠信用分管理。比方Hellobike,每位新用户都有100分原始信用分,使用车辆一次加1分;违停一旦被举报,查证属实的话将会一次扣除20分,低于80分者将提高用车单价。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打听到,目前宁波尚未出台有关共享单车的相关规范。共享单车到底由哪个部门管,如何管,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

  声音:应加快出台政策进行规范

  在今年的两会上,有关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宁波市政协委员、鄞州区监察局副局长励佩珍说,共享单车是新生事物,在给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不可避免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宁波应该出台共享单车规范办法,引导共享单车有序、健康发展。共享单车并非越多越好,要根据城市人口密集度和城市中可供自行车停放的空间等数据,合理测定共享单车准入数量上限。而且,共享单车的规划布局和停车设点应该与公共自行车互补,两者应该取长补短,融合发展。

  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合约部科长尹向红认为,目前,共享单车暴露出来的最大问题就是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市容市貌。

  她建议,宁波可借鉴深圳等地的管理方式,交管部门与企业合作,共同研究推动城市非机动车道的规划和建设,共同制定《共享单车行为秩序规范》,明确自行车文明行驶、停放要求等内容。对于一些不规范停放的用户,可以加收费用,对违规骑行者进行信用降级,提高其违规成本等。

原标题:杭州给“网租自行车”立规矩 12周岁以下不能租用

编辑: 陈捷

杭州给“网租自行车”立规矩 12周岁以下不能租用

稿源: 现代金报 2017-04-27 08:02:06

  随着Hellobike、小鸣、OFO、永安、优拜、摩拜等共享单车大量涌入杭州,单车投放数量已高达26.3万辆。到底该如何规范“共享单车”,又该如何管理呢?

  昨天下午2点半,杭州市交通局发布了《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报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这次提出的征求意见稿包含了12条,主要从网租自行车的主体定位,经营者应具备的经营条件与相应约束,承租人相对应的义务,租借双方的法律责任几个方面来展开,并提出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意见。

  运维力量配备严格

  人车比为1比80

  发布会上,杭州市运管局公交轨道处处长沈建锋对征求意见稿的已有内容进行了解读,而随着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共享单车”在杭州的新名字也传播开来,我们可以叫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也可以直接简称它为“网租自行车”。

  对于看起来并不怎么苛刻的市场准入条件,沈建锋告诉记者,虽然没有设定苛刻的准入机制,但在工商登记、车辆标准、运维力量等方面进行了量化的确定。特别是车辆标准和运维力量配备比较严格。“我们认为,投入服务的自行车必须有精确定位功能,否则极易成为城市垃圾无人处理,而运维人车比按1比80确定,主要参照的是公共自行车有桩化管理1比70的人车比,相比天津每万车50人要求,配备标准是其2.5倍。”

  不控制车辆总量

  由市场自行配置资源

  至于为什么不对共享单车进行总量控制,沈建锋说,要有效地管控杭州互联网自行车规模,首先要政策面不控制互联网自行车投放总量,既然市场的主体是企业,那就由市场自行进行资源配置。总量控制是最有效的行政干预手段,其他已出台《指导意见》的城市中,南京、天津通过上牌控制总量,而杭州自2005年起不再受理自行车牌照登记,无法以牌照来控制数量。

  另外,一旦市场机制失灵,政府还可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消费者申请退押金

  7日内必须退还

  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时常会发生押金很难退还的情况(本报3月8日A06版曾作报道),可以说是充进去容易、退出来难。那这次征求意见稿对这方面是否作了相关要求?

  “在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针对这样的情况,已经专门设立了风险防控机制。例如,车辆押金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经营者向承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公示押金数额及退还流程,退还时效自承租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七日。”沈建锋表示,经营者应当按照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押金安全。

  未满12周岁

  禁止向其提供服务

  此外,为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经营者采集承租人身份等信息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违法有害信息提供便利。

  对于大家所关心的骑车过程中人身安全是否能得到保障,沈建锋告诉金报记者,“经营者应当确立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式,并应当为承租人购买人身和第三者伤害保险”。另外,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租自行车”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自行车服务。

  防止企业“跑路”

  设立退出机制

  一旦租车单位破产了怎么办?消费者的资金会有保障吗?

  “其中,退出机制就是为了防止企业突然倒闭或者不再经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规定,经营者需终止在本市的互联网自行车经营服务的,应提前20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依规退还预付金、押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沈建锋告诉记者,在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能力、不履行主体责任或不符合行业自律要求的,将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杭州暂时禁止发展

  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至于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意见,杭州又是出于怎么样的考虑?

  从各地出台的《指导意见》来看,南京包含了电动自行车,北京明确不发展电动车租赁,其他城市未提及。而根据媒体信息,“共享电动车”已经在北京、成都、合肥、金华等多地投放。沈建锋认为,两者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暂时不提电动车概念,后续看发展情况,再决定是否适用该《指导意见》。

  宁波声音

  单车要共享,更要“共管”

  宁波应加快出台政策进行规范

  杭州出台《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绍兴甚至叫停共享单车入驻。从全国范围来看,已有北京、天津、深圳、南京、成都、上海、济南、海口等8个城市先后发布类似征求意见稿或管理办法,规范共享单车。

  目前,宁波尚未出台涉及共享单车的相关规范。但在今年的两会上,如何规范管理共享单车成了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现状:宁波的单车投放量超10万

  眼下,宁波市场已有摩拜、优拜、Hellobike、OFO等多个共享单车品牌进驻,投放的车辆超10万辆。共享单车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随之而来。

  本报曾对共享单车的乱象做过连续报道,其中无序停放和押金退还慢等成为市民诟病最多的问题。与此同时,共享单车被丢进姚江或奉化江的新闻同样频频出现在报端。

  去年12月到今年3月,鄞州警方共接到40起关于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报警,其中多是车辆被损毁、摆放纠纷等。

  目前对于共享单车的约束,仅仅依靠信用分管理。比方Hellobike,每位新用户都有100分原始信用分,使用车辆一次加1分;违停一旦被举报,查证属实的话将会一次扣除20分,低于80分者将提高用车单价。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打听到,目前宁波尚未出台有关共享单车的相关规范。共享单车到底由哪个部门管,如何管,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

  声音:应加快出台政策进行规范

  在今年的两会上,有关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宁波市政协委员、鄞州区监察局副局长励佩珍说,共享单车是新生事物,在给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不可避免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宁波应该出台共享单车规范办法,引导共享单车有序、健康发展。共享单车并非越多越好,要根据城市人口密集度和城市中可供自行车停放的空间等数据,合理测定共享单车准入数量上限。而且,共享单车的规划布局和停车设点应该与公共自行车互补,两者应该取长补短,融合发展。

  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合约部科长尹向红认为,目前,共享单车暴露出来的最大问题就是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市容市貌。

  她建议,宁波可借鉴深圳等地的管理方式,交管部门与企业合作,共同研究推动城市非机动车道的规划和建设,共同制定《共享单车行为秩序规范》,明确自行车文明行驶、停放要求等内容。对于一些不规范停放的用户,可以加收费用,对违规骑行者进行信用降级,提高其违规成本等。

原标题:杭州给“网租自行车”立规矩 12周岁以下不能租用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