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7 07:3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慈溪法院了解到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最终,不管是兜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还是购买的,都获刑了。
原籍河南的郭某,出生于1995年,初中文化,此前在一个体模具加工店工作。
2014年下半年,他偶然发现贩卖信息能够从中获利,于是便在QQ群试着搜索,没想到还真被他找到了一些关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群。
进入这些QQ群后,他一直在“潜水”观察,了解这种非法交易的具体操作手法,于是谎称要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让对方先发送部分信息的方式,陆续“空手套白狼”,从多人处骗取公民个人信息1.3万余条。
紧接着,郭某再把这1.3万余条信息随机组合,然后复制粘贴,最后转变成10万余条,在网络上发布贩卖信息。
而作为另一方的陈某,经营着一家商贸公司,新拓展的业务是在微信上推销红酒、茶叶等商品,刚巧急于寻求潜在客户资源信息,于是就想到了到网络上求购公民个人信息的主意。
一个有意向买,一个缺钱花正打算卖,陈某和郭某一拍即合。2016年5月至6月期间,郭某两次通过微信与陈某取得联系后,分别以3000元、5000元的价格两次从郭某处购买了公民个人信息,用于自己生意的推广。
去年9月和10月,郭某和陈某相继落网。最终,郭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陈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通讯员路余魏燕华记者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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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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