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08:01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关于宁波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浙江省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浙宣〔2017〕23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甬宣通〔2017〕30号)要求,宁波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经过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初评、终评,从全市申报的92件作品中评选出35件作品,获宁波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入选作品奖”,评选结果经宁波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宁波市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联系电话:0574-89182763。
附件:宁波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入选作品奖”获奖名单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宁波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入选作品名单
原标题: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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