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直播到此结束。

  【12:21】

  庭审持续了近三个半小时,合议庭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宣布将择日审判。被告人徐利被押回看守所羁押。

  【12:20】

  徐利几次哽咽,他对自己的罪行非常后悔,他知道自己做下的罪行很难得到受害人家属的原谅,但他还是真诚地向受害人说声对不起。

  【12:18】

  被告人徐利作最后陈述,他说,此刻站在法庭上,面对法律的制裁,心里平静但内心充满了悔恨。

  【12:13】

  公诉人认为第一,本案证据具有客观性;第二,侦查机关已通过各种形式对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补证;第三,证据相互印证,不存在存疑的情况且被告人对罪行供认不讳。虽然被告人徐利主动交代罪行,庭审态度良好,但是被告人罪行情节极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公诉人认为法庭应对其进行严惩。

  【12:08】

  公诉人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决定逐一进行答辩。

  【12:06】

  辩护人说,被告人徐利曾多次向辩护人表示,希望辩护人联系公益机构,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帮助有需要的人。

  【12:04】

  辩护人认为,被告徐利主动供诉罪行,并且明确说明赃物去向,使公安机关及时结案。依据相关情节,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12:00】

  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徐利是否需要自我辩护,徐利答不需要。现在由辩护人进行辩护。

  【11:52】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具有抢劫银行、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持枪抢劫等严重情节,部分系未遂;被告人徐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情节严重。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徐利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同种类数罪,应适应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予以处罚;其一人犯二罪,应予以并罚。故对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四)、(五)、(七)项、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予以判处。

  【11:42】

  公诉人详细叙述了七起案件经过,表示证据环环相扣,相互印证,足以证实徐利的犯罪事实。

  【11:36】

  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意见。

  【11:28】

  由于第二部分举证与第一部分重复,故不再重复举证。目前,法庭进行第三部分——案件经过综合事实的调查。

  【11:25】

  审判员:购买枪支的目的?徐利:震慑作用。

  【11:24】

  庭审继续:法庭传唤被告人徐利继续到庭,进行第二部分——非法持有枪支进行调查。

  【11:10】

  由于本案审理时间较长,休庭十五分钟。

  【11:05】

  在自述材料里,他写道:“自从走上犯罪的道路,杀人,抢劫,所犯的罪恶和获得的不义之财后,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处于深深的痛苦挣扎着,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罪恶深渊里,半夜常常恶梦惊醒,自己做错了事情没有后悔药可以补救的,对于我这个双手沾满鲜血,杀人如麻,穷凶极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的罪恶之人,我唯有跪求死者,及其家属,不求谅解,愿以生命来补偿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

  【11:05】

  心狠手辣,行事冷静,是徐利在屡次作案中给人留下的印象,但事实上,累累罪行在24年间始终在以另一种方式折磨着徐利,在被捕之后,他表示:“其实作案之后,我的压力一直很大,所以就用抽烟麻醉自己,一天要抽三包,所以已经成瘾了,烟瘾很大。”甚至说:“我觉得这世界上真的有鬼的,之前我作的案子里的那些被害人,都回来找我的,就像我平时生活中,我想好好干事情,但是都干不成。”

  【11:04】

  徐利总是回望旁听席,审判员刚刚提醒他不要随意四处张望,请他看向审判席。

  【11:04】

  现场出示作案工具,如撬棒、消音器、尖刀等,其中有一件有点像榔捶的物件,徐利说记不起来,其他都很淡定的说是的。在这些作案工具中,有一把尖刀是用虎骨制作手柄的。 辨认自己的作案工具后,徐利又长时间回头扫视旁听席。

  徐利看证据和案发现场图片好认真,又辨认了一百案的手枪、撬棒、子弹壳等物。

  【10:07】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平面图、方位图及照片、搜查笔录及照片、辨认笔录及照片。

  【10:05】

  书证:浙江省台州医院文件、住院治疗记录、会议记录、协查通报、失窃清单、保险理赔材料、房屋登记资料、刑事判决书、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户籍证明等。

  【10:05】

  公诉人举证认定徐利七次案件事实的证据有:手枪、撬棒、尖刀等。

  【9:55】

  辩护人:为什么两名被害人已经被控制住了还要杀死被害人? 徐利:因为出汗摘了头套,他们看见了我的脸,所以开枪杀死了他们。

  【9:54】

  辩护人:为什么在宁波作案? 徐利:因为宁波是个港口城市,更加富有。

  【9:53】

  第一辩护人:诸暨市第一百货实施抢劫,有没有经验可以直接杀死保安。徐利:有条件杀,但是已经对过去的罪行后悔了,加上考虑女儿,就只朝腿部开枪。

  【9:51】

  嫌疑人徐利供诉,七起案件中他所用的两支枪支、二十余发子弹,是他从云南省马关县买来的。1995年,徐利使用上述手枪潜入宁波绿洲珠宝行杀害两名被害人,后将其中一支手枪丢弃。2004年他携带另一支手枪潜入诸暨市第一百货商店打伤一名被害人,后该手枪掉落在现场附近,被公安机关提取,经鉴定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9:49】

  公诉人提问:后悔吗?被告人徐利:后悔,不该杀人,不该贪婪,不该做违法的事情。

  【9:49】

  公诉人提问:绿洲珠宝行和长兴龙达公司所抢劫的财物如何处理?被告人徐利说除了卖掉,剩下的都藏在了瓦罐里面埋在老家的地里。

  【9:42】

  庭审现场来了不少受害人家属。其中第三起劫案长兴案来了10个受害人家属,死者的儿子、外孙女都来了。儿子说,当年案发时没有监控什么的, 感觉都没什线索,但就是相信能破案。

  【9:38】

  被告人徐利承认,他共犯下七次抢劫案件。7次抢劫:浙江省临海市台州医院实施抢劫、浙江省临海市城南信用社实施抢劫、浙江省长兴县长兴龙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抢劫、宁波绿洲珠宝行实施抢劫、绍兴市解放南路绍兴县供销大厦实施抢劫、诸暨市第一百货商店实施抢劫、诸暨市暨阳街道嘉瑞珠宝店实施抢劫。

  【9:37】

  庭审围绕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围绕被告人抢劫犯罪进行调查。

  【9:19】

  根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利经多次踩点后预谋对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绿洲珠宝行实施抢劫。1995年12月6日0时许,被告人徐利携带事先准备的两支手枪、撬棒及尖刀等作案工具,通过绿洲珠宝行顶楼电梯机房内的电梯井道攀爬至一楼,用撬棒开电梯门后进入一楼营业厅。被告人见值班保安徐惠良、郑国荣在大厅看电视,遂持手枪对二人进行威胁。期间,被告人徐利发现被害人徐惠良欲转身取物,便用手枪朝徐惠良背部开枪,并用枪猛砸徐头部致其不动,又用绳子分别将二人双手反绑,并用毛巾堵住嘴巴。

  【9:18】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起诉书长达六页,详细阐述了本案嫌疑人几次作案的过程,同时披露更多的案件细节。

  【9:08】

  本案由诸暨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徐利涉嫌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于2017年9月14日移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

  【9:07】

  本案嫌疑人徐利于2017年3月30日被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4月28日被依法逮捕。

  【9:07】

  经法庭传唤,被告人徐利到庭。被告人身着黑色上衣,身带戒具入庭。入庭后,戒具被解除。

  【9:05】

  经法庭传唤,被告人徐利到庭。 

  【8:47】

  距离开庭还有十五分钟,已有不少人陆续到达现场听审。

  【8:44】

  公诉人席上,摞着厚厚的一叠案卷。 

  【8:43】

  【8:42】

  目前公诉人正在做最后的刑事案件现场物证整理 

  【8:36】

  该案件公诉人已经到达庭审现场。

  【8:25】  

  11月10日上午9时,“浙江第一悬案-宁波、绍兴系列性持枪抢劫杀人案”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8:13】

  11月10日上午9:00,“宁波绿洲珠宝行劫案”嫌犯徐利,在绍兴接受第一次庭审。1995年12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绿洲珠宝行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持枪抢劫杀人案。此后,绍兴市越城区、诸暨市相继发生抢劫杀人未遂案。2004年,此系列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22年来,4代专案组侦查员前赴后继。2017年3月29日下午14时21分,籍贯台州临海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在诸暨暨阳街道落网。11月10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