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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 有新变化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1-22 09:59:51 报料热线:81850000

  浙江在线1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金春华)眼下,正是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时刻。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我省从严从实推动“两项法规”落实。2017年,全省共核查17751人。其中,省管干部因不如实报告诫勉33人,批评教育49人。各地各单位因不如实报告,受批评教育4041人,受到组织处理44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人。

  新一年的报告有哪些新内容要重点关注?在前一年的报告中,哪些事项容易出现漏报、瞒报行为?

  两项工作有新变化

  政策要求更严格,表格说明更细化

  日前,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通知》和报告表格看,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有两大新变化。

  政策要求进一步严格。新的报告表格最后一页增加了相关纪律规定,对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等情节要受到什么样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相关纪律规定作出说明。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填报还强调了两个“任何”,尤其要引起注意: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其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中任何一类投资情况未报告的,都属于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按“两项法规”一般认定为隐瞒不报行为。

  表格和说明更加细化。为方便干部精准报告,中组部在个人基本情况、护照与出国、基金、投资型保险、房产变化、经商办企业等多个方面细化了填写说明。比如,房产变化的说明有8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说明有7条,其中3条说明什么样的保险属于投资型保险,可以在哪里进行查询;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说明有6条,其中有包括“高级职务”等的具体认定。

  这些说明都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

  两种行为尤须注意

  投资型保险、子女经商办企业最易漏报

  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和投资企业这两类,最易出现漏报、瞒报,尤须注意。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这是出现漏报、瞒报情形最多的事项。比如,某地一副处级干部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情况。本人作出书面说明:配偶在某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将其作为基金进行投资,本人并不知道已经购买了基金,因此造成漏报。组织部门经综合研判,认定其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的情况属于漏报情节较重,决定给予诫勉,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属于容易成为漏报、瞒报行为情节较重的事项。根据规定,未报告1家以上企业的,一般认定为瞒报行为;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属于漏报行为情节较重。该事项中容易出问题的行为有:未报告已停止经营活动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由于购买私募基金、信托产品产生的投资企业情况没有报告的;投资的企业或市场主体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而填报个人出资额的。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提醒,填报该事项时,“子女”不限于共同生活的子女,且子女配偶的相关情况也要报告。

  一种认识要牢固树立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如何做到无差错填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报告纪律要严格遵守。现实中,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有人填报时未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表说明,对填报要求一知半解。如某地一正处级干部,因妻子名下的两套房产是婚前财产,误认为不属于填报范围,造成漏报。有人填报不认真,没有查阅核对有关原始凭证,仅凭印象粗略估计,造成少报漏报。如某县一科级干部,填报房产面积时未核对房产证,造成少报告房产面积129.3平方米,受到诫勉处理。

  领导干部平时对家属要求严不严,沟通是否到位,在报告中能直接体现出来。有人没有向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讲清楚填报工作的重要性,也没有按照承诺与配偶、子女等就有关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对房产、理财或企业投资的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准确。如某单位一副处级干部平时与配偶在经济上相互独立,对配偶投资企业的情况一直不知情。某县1名领导干部回复组织部门函询时表示,填报时未与配偶沟通,想当然以为配偶没有炒股,漏报了配偶持有的3.87万元股票和基金,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

原标题:2018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正在报告中 投资型保险和子女经商最易漏报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2018浙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 有新变化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1-22 09:59:51

  浙江在线1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金春华)眼下,正是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时刻。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我省从严从实推动“两项法规”落实。2017年,全省共核查17751人。其中,省管干部因不如实报告诫勉33人,批评教育49人。各地各单位因不如实报告,受批评教育4041人,受到组织处理44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人。

  新一年的报告有哪些新内容要重点关注?在前一年的报告中,哪些事项容易出现漏报、瞒报行为?

  两项工作有新变化

  政策要求更严格,表格说明更细化

  日前,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通知》和报告表格看,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有两大新变化。

  政策要求进一步严格。新的报告表格最后一页增加了相关纪律规定,对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等情节要受到什么样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相关纪律规定作出说明。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填报还强调了两个“任何”,尤其要引起注意: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其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中任何一类投资情况未报告的,都属于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按“两项法规”一般认定为隐瞒不报行为。

  表格和说明更加细化。为方便干部精准报告,中组部在个人基本情况、护照与出国、基金、投资型保险、房产变化、经商办企业等多个方面细化了填写说明。比如,房产变化的说明有8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说明有7条,其中3条说明什么样的保险属于投资型保险,可以在哪里进行查询;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说明有6条,其中有包括“高级职务”等的具体认定。

  这些说明都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

  两种行为尤须注意

  投资型保险、子女经商办企业最易漏报

  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和投资企业这两类,最易出现漏报、瞒报,尤须注意。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这是出现漏报、瞒报情形最多的事项。比如,某地一副处级干部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情况。本人作出书面说明:配偶在某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将其作为基金进行投资,本人并不知道已经购买了基金,因此造成漏报。组织部门经综合研判,认定其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的情况属于漏报情节较重,决定给予诫勉,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属于容易成为漏报、瞒报行为情节较重的事项。根据规定,未报告1家以上企业的,一般认定为瞒报行为;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属于漏报行为情节较重。该事项中容易出问题的行为有:未报告已停止经营活动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由于购买私募基金、信托产品产生的投资企业情况没有报告的;投资的企业或市场主体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而填报个人出资额的。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提醒,填报该事项时,“子女”不限于共同生活的子女,且子女配偶的相关情况也要报告。

  一种认识要牢固树立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如何做到无差错填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报告纪律要严格遵守。现实中,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有人填报时未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表说明,对填报要求一知半解。如某地一正处级干部,因妻子名下的两套房产是婚前财产,误认为不属于填报范围,造成漏报。有人填报不认真,没有查阅核对有关原始凭证,仅凭印象粗略估计,造成少报漏报。如某县一科级干部,填报房产面积时未核对房产证,造成少报告房产面积129.3平方米,受到诫勉处理。

  领导干部平时对家属要求严不严,沟通是否到位,在报告中能直接体现出来。有人没有向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讲清楚填报工作的重要性,也没有按照承诺与配偶、子女等就有关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对房产、理财或企业投资的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准确。如某单位一副处级干部平时与配偶在经济上相互独立,对配偶投资企业的情况一直不知情。某县1名领导干部回复组织部门函询时表示,填报时未与配偶沟通,想当然以为配偶没有炒股,漏报了配偶持有的3.87万元股票和基金,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

原标题:2018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正在报告中 投资型保险和子女经商最易漏报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