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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督阵!今年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快车道”
稿源: 澎湃新闻   2018-03-18 22:47:00 报料热线:81850000

(资料图)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五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

  惹人关注的是,在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这一重点任务中,《通知》提到,今年要加快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

  《通知》指出,2018年要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指导省级行政区内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建立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及配套政策,强化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合作,促进城市群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网络化发展。”

  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城市群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而中国的城市群中,在重大国家战略中肩负着重要使命的长三角城市群在今年两会期间备受社会关注。

  继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成立运行消息之后,国家发改委今年将加快实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消息,意味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步入“快车道”。

  指导性、约束性文件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区域之一,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即使在世界经济版图中,长三角地区也能占据一席之地,长三角城市群已跻身国际公认的六大世界级城市群。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随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16年6月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新时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迎来了新的重要窗口期。《规划》的出炉对新时代的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规划》指出,为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特制定本规划,作为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性、约束性文件。

  《规划》指出,长三角城市群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范围内,由以上海为核心、联系紧密的多个城市组成,主要分布于国家“两横三纵”城市化格局的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等26市,国土面积21.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12.67万亿元,总人口1.5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2.2%、18.5%、11.0%。

  《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经济充满活力、高端人才汇聚、创新能力跃升、空间利用集约高效的世界级城市群框架,人口和经济密度进一步提高,在全国2.2%的国土空间上集聚11.8%的人口和21%的地区生产总值。远期目标是到2030年,长三角城市群配置全球资源的枢纽作用更加凸显,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门户地位更加巩固,在全球价值链和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

  世界级城市群

  《规划》指出,长三角城市群正处于转型提升、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立足现有基础,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紧抓住重大机遇,妥善应对风险挑战,实现更大跨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

  “以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规划》指出,长三角城市群拥有区位优势突出、自然禀赋优良、综合经济实力强、城镇体系完备等发展基础,同时也有“城市群发展质量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城市建设无序蔓延、空间利用效率不高”等突出矛盾。

  《规划》指出,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为长三角城市群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开放优势,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带来了新空间。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为创新长三角城市群空间管理模式和提升城镇化质量提供了新动力。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创新长三角城市群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注入了新活力。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要求经济增长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为长三角更好发挥科教创新优势,推动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带来了新契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城镇化要求,为推进长三角城市群绿色转型,促进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指明了新路径。

  “深入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建设,必须坚持世界标准、瞄准国际标杆,充分发挥要素集聚和空间集中效应,补齐短板、消除瓶颈,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规划》指出,以上海建设全球城市为引领,以共建全球科技创新集群为支撑,以共守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健全包容共享的体制机制为保障,构建网络化、开放型、一体化发展格局,持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城乡统筹、全方位开放、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联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另外,《规划》还明确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总体战略定位,即顺应时代潮流,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从战略高度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打造改革新高地、争当开放新尖兵、带头发展新经济、构筑生态环境新支撑、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建设面向全球、辐射亚太、引领全国的世界级城市群。

  “一核五圈四带”

  惹人关注的是,《规划》提出,要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提升核心地区,培育发展潜力地区,促进国土集约高效开发,形成“一核五圈四带”网络化空间格局,即“发挥上海龙头带动的核心作用和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交通运输网络培育形成多级多类发展轴线,推动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合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宁波都市圈的同城化发展,强化沿海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宁合杭甬发展带、沪杭金发展带的聚合发展”。

  “一核”指上海。《规划》提出要提升上海全球城市功能,“按照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的要求,加快提升上海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浦东新区引领作用,推动非核心功能疏解,推进与苏州、无锡、南通、宁波、嘉兴、舟山等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引领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升服务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能力。”

  “五圈”即五个都市圈,一共包括16个城市。《规划》还明确提出了每个都市圈发展的战略定位。

  其中,南京都市圈包括南京、镇江、扬州三市。《规划》要求,要提升南京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建设南京江北新区,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辐射带动淮安等市发展,促进与合肥都市圈融合发展,打造成为区域性创新创业高地和金融商务服务集聚区。

  杭州都市圈包括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市。《规划》要求,要发挥创业创新优势,培育发展信息经济等新业态新引擎,加快建设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湖州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的先行区。

  合肥都市圈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规划》要求,要发挥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和创新资源富集优势,加快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提升合肥辐射带动功能,打造区域增长新引擎。

  苏锡常都市圈包括苏州、无锡、常州三市。《规划》要求,要全面强化与上海的功能对接与互动,加快推进沪苏通、锡常泰跨江融合发展。建设苏州工业园国家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加快生态空间修复和城镇空间重塑,提升区域发展品质和形象。

  宁波都市圈包括宁波、舟山、台州三市。《规划》要求,要高起点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宁波港口经济圈、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高效整合三地海港资源和平台,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枢纽港、国际航运服务基地和国际贸易物流中心,形成长江经济带龙头龙眼和“一带一路”战略支点。

  “四带”即沿海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宁合杭甬发展带、沪杭金发展带。

  “三级运作”机制

  作为指导性、约束性文件,《规划》印发之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迎来新机遇,并进入三省一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施工期”。

  《规划》指出,规划由三省一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研究制定支持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措施、项目安排、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对于“施工方”,《规划》要求,要健全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层面的“三级运作”机制,强化议事决策功能,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功能。

  自2008年起,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层面实行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运作”的区域合作机制,确立了“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任务方向、联席会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专题组具体落实”的机制框架。

  《规划》印发之后,很快就进入了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层面“三级运作”机制的议事日程。

  2016年12月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强调,当前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迎来新机遇,三省一市要深刻认识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新要求,按照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和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共建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强化创新、协同、融合,进一步推进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统一开放、设施互联互通,合力打造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会议指出,要创新丰富合作方式,联动实施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协同落实区域性重大任务和项目,共同做好在长三角地区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探索完善地区间规划衔接、生态补偿、项目协调等工作机制,为深化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工作注入新活力。

  《规范》印发之后的第二次“三级运作”决策层会议上,也就是今年1月在苏州举行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还确定了三省一市联合组建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这一机构。

  今年春节前夕,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挂牌成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长三角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及体制机制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区域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统筹管理合作基金、长三角网站和有关宣传工作。

  挂牌运行之后,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近期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2018年长三角合作工作计划》,并着力协调解决省际合作重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路径研究,推动改革试点经验复制共享等。

  研究制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2018年长三角合作工作计划》是落实《规划》中提出的推动重点工作的要求。《规划》要求,“三省一市人民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共同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还明确要求,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这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强调要加快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的原因。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并对境内外媒体开放。活动上发布了一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的重磅信息: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已组建,办公地点在上海,三省一市派出的人员已到位。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组建预示着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摁下“快进键”。时值全国两会期间,因而这条消息格外引人关注。

  事实上,今年全国两会之前,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春节前夕挂牌等信息就已通过长三角省份官方渠道低调披露。

  2月7日,无锡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意见,近日,三省一市联合组建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挂牌成立,三省一市的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长三角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及体制机制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区域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统筹管理合作基金、长三角网站和有关宣传工作。”

  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是在上海党政代表团2017年12月赴皖苏浙学习考察不久,于今年1月12日在苏州举行的。

  这次座谈会指出,“提升重点领域协调层级,研究建立由省市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平台,明确跨区域协调重点难点事项和责任分工,提升落实成效。”

  对于为何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会放在上海,浙江当地媒体浙江在线近日报道称,“在长三角率先发展、一体化进程中,上海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所以这一个新机构也放在了上海。”

  上述浙江在线的媒体指出,“和此前的机制不同,这一次是打破行政区域集中办公,常态化解决融合发展过程面临的问题。此前的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长三角市长联席会议等机制大多是定期会晤解决相关问题,大多是一年一次,有时解决问题还是需要各自研究、相互商量。这一次的办事机构明显不同,四省市派出人员集中办公,便于及时解决问题。”

  “目前共有15名工作人员,来自上海的8人、浙江3人、江苏2人、安徽2人,1月底已经到位。其中,三省一市发改委至少各选派1人,有不少同志一直从事长三角区域合作工作。”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月中旬,领导找我谈话,告知将选调我前往新组建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工作地点在上海,我1月下旬报到,办公地点目前暂设在上海市发改委培训中心内。”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督阵!今年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快车道”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国家发改委督阵!今年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快车道”

稿源: 澎湃新闻 2018-03-18 22:47:00

(资料图)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五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

  惹人关注的是,在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这一重点任务中,《通知》提到,今年要加快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

  《通知》指出,2018年要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指导省级行政区内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建立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及配套政策,强化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合作,促进城市群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网络化发展。”

  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城市群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而中国的城市群中,在重大国家战略中肩负着重要使命的长三角城市群在今年两会期间备受社会关注。

  继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成立运行消息之后,国家发改委今年将加快实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消息,意味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步入“快车道”。

  指导性、约束性文件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区域之一,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即使在世界经济版图中,长三角地区也能占据一席之地,长三角城市群已跻身国际公认的六大世界级城市群。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随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16年6月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新时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迎来了新的重要窗口期。《规划》的出炉对新时代的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规划》指出,为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特制定本规划,作为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性、约束性文件。

  《规划》指出,长三角城市群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范围内,由以上海为核心、联系紧密的多个城市组成,主要分布于国家“两横三纵”城市化格局的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等26市,国土面积21.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12.67万亿元,总人口1.5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2.2%、18.5%、11.0%。

  《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经济充满活力、高端人才汇聚、创新能力跃升、空间利用集约高效的世界级城市群框架,人口和经济密度进一步提高,在全国2.2%的国土空间上集聚11.8%的人口和21%的地区生产总值。远期目标是到2030年,长三角城市群配置全球资源的枢纽作用更加凸显,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门户地位更加巩固,在全球价值链和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

  世界级城市群

  《规划》指出,长三角城市群正处于转型提升、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立足现有基础,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紧抓住重大机遇,妥善应对风险挑战,实现更大跨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

  “以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规划》指出,长三角城市群拥有区位优势突出、自然禀赋优良、综合经济实力强、城镇体系完备等发展基础,同时也有“城市群发展质量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城市建设无序蔓延、空间利用效率不高”等突出矛盾。

  《规划》指出,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为长三角城市群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开放优势,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带来了新空间。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为创新长三角城市群空间管理模式和提升城镇化质量提供了新动力。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创新长三角城市群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注入了新活力。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要求经济增长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为长三角更好发挥科教创新优势,推动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带来了新契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城镇化要求,为推进长三角城市群绿色转型,促进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指明了新路径。

  “深入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建设,必须坚持世界标准、瞄准国际标杆,充分发挥要素集聚和空间集中效应,补齐短板、消除瓶颈,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规划》指出,以上海建设全球城市为引领,以共建全球科技创新集群为支撑,以共守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健全包容共享的体制机制为保障,构建网络化、开放型、一体化发展格局,持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城乡统筹、全方位开放、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联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另外,《规划》还明确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总体战略定位,即顺应时代潮流,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从战略高度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打造改革新高地、争当开放新尖兵、带头发展新经济、构筑生态环境新支撑、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建设面向全球、辐射亚太、引领全国的世界级城市群。

  “一核五圈四带”

  惹人关注的是,《规划》提出,要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提升核心地区,培育发展潜力地区,促进国土集约高效开发,形成“一核五圈四带”网络化空间格局,即“发挥上海龙头带动的核心作用和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交通运输网络培育形成多级多类发展轴线,推动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合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宁波都市圈的同城化发展,强化沿海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宁合杭甬发展带、沪杭金发展带的聚合发展”。

  “一核”指上海。《规划》提出要提升上海全球城市功能,“按照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的要求,加快提升上海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浦东新区引领作用,推动非核心功能疏解,推进与苏州、无锡、南通、宁波、嘉兴、舟山等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引领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升服务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能力。”

  “五圈”即五个都市圈,一共包括16个城市。《规划》还明确提出了每个都市圈发展的战略定位。

  其中,南京都市圈包括南京、镇江、扬州三市。《规划》要求,要提升南京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建设南京江北新区,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辐射带动淮安等市发展,促进与合肥都市圈融合发展,打造成为区域性创新创业高地和金融商务服务集聚区。

  杭州都市圈包括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市。《规划》要求,要发挥创业创新优势,培育发展信息经济等新业态新引擎,加快建设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湖州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的先行区。

  合肥都市圈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规划》要求,要发挥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和创新资源富集优势,加快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提升合肥辐射带动功能,打造区域增长新引擎。

  苏锡常都市圈包括苏州、无锡、常州三市。《规划》要求,要全面强化与上海的功能对接与互动,加快推进沪苏通、锡常泰跨江融合发展。建设苏州工业园国家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加快生态空间修复和城镇空间重塑,提升区域发展品质和形象。

  宁波都市圈包括宁波、舟山、台州三市。《规划》要求,要高起点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宁波港口经济圈、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高效整合三地海港资源和平台,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枢纽港、国际航运服务基地和国际贸易物流中心,形成长江经济带龙头龙眼和“一带一路”战略支点。

  “四带”即沿海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宁合杭甬发展带、沪杭金发展带。

  “三级运作”机制

  作为指导性、约束性文件,《规划》印发之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迎来新机遇,并进入三省一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施工期”。

  《规划》指出,规划由三省一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研究制定支持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措施、项目安排、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对于“施工方”,《规划》要求,要健全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层面的“三级运作”机制,强化议事决策功能,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功能。

  自2008年起,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层面实行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运作”的区域合作机制,确立了“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任务方向、联席会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专题组具体落实”的机制框架。

  《规划》印发之后,很快就进入了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层面“三级运作”机制的议事日程。

  2016年12月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强调,当前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迎来新机遇,三省一市要深刻认识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新要求,按照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和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共建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强化创新、协同、融合,进一步推进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统一开放、设施互联互通,合力打造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会议指出,要创新丰富合作方式,联动实施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协同落实区域性重大任务和项目,共同做好在长三角地区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探索完善地区间规划衔接、生态补偿、项目协调等工作机制,为深化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工作注入新活力。

  《规范》印发之后的第二次“三级运作”决策层会议上,也就是今年1月在苏州举行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还确定了三省一市联合组建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这一机构。

  今年春节前夕,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挂牌成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长三角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及体制机制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区域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统筹管理合作基金、长三角网站和有关宣传工作。

  挂牌运行之后,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近期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2018年长三角合作工作计划》,并着力协调解决省际合作重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路径研究,推动改革试点经验复制共享等。

  研究制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2018年长三角合作工作计划》是落实《规划》中提出的推动重点工作的要求。《规划》要求,“三省一市人民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共同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还明确要求,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这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强调要加快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的原因。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并对境内外媒体开放。活动上发布了一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的重磅信息: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已组建,办公地点在上海,三省一市派出的人员已到位。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组建预示着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摁下“快进键”。时值全国两会期间,因而这条消息格外引人关注。

  事实上,今年全国两会之前,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春节前夕挂牌等信息就已通过长三角省份官方渠道低调披露。

  2月7日,无锡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意见,近日,三省一市联合组建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挂牌成立,三省一市的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长三角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及体制机制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区域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统筹管理合作基金、长三角网站和有关宣传工作。”

  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是在上海党政代表团2017年12月赴皖苏浙学习考察不久,于今年1月12日在苏州举行的。

  这次座谈会指出,“提升重点领域协调层级,研究建立由省市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平台,明确跨区域协调重点难点事项和责任分工,提升落实成效。”

  对于为何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会放在上海,浙江当地媒体浙江在线近日报道称,“在长三角率先发展、一体化进程中,上海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所以这一个新机构也放在了上海。”

  上述浙江在线的媒体指出,“和此前的机制不同,这一次是打破行政区域集中办公,常态化解决融合发展过程面临的问题。此前的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长三角市长联席会议等机制大多是定期会晤解决相关问题,大多是一年一次,有时解决问题还是需要各自研究、相互商量。这一次的办事机构明显不同,四省市派出人员集中办公,便于及时解决问题。”

  “目前共有15名工作人员,来自上海的8人、浙江3人、江苏2人、安徽2人,1月底已经到位。其中,三省一市发改委至少各选派1人,有不少同志一直从事长三角区域合作工作。”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月中旬,领导找我谈话,告知将选调我前往新组建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工作地点在上海,我1月下旬报到,办公地点目前暂设在上海市发改委培训中心内。”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督阵!今年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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