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宁波全面进入禁渔期,海洋捕捞作业休停。昨日,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今年禁渔期以来,该院办理的第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今年5月初,象山船老大陈某驾驶无号牌钢制渔船至象山县鹤浦镇油菜花峙附近海域,将100余顶地笼网放下,打算捕捞点渔获物。
为逃避执法部门,陈某开的渔船是一条体积较小的养殖用船。陈某想捕获更多的渔获物,同时也为了加快捕捞作业,雇用了三名小工,一同前往海上进行非法捕捞。5月28日晚8点,陈某在收网时被巡查至此的象山渔业执法部门抓了个正着,此时,陈某已收上90余顶渔网。随后,执法部门当场扣押渔获物360余斤,其中不乏个头极小的“子孙鱼”。
“我知道现在是禁渔期,什么鱼都是不能捕的,但是我就想趁着禁渔期能捕些来赚钱。”陈某到案后对自己的非法捕捞行为十分懊悔。6月8日,陈某被依法批捕。
对此,象山人民检察院表示,在接下来的伏季休渔期间,将继续联合渔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通讯员屠世存记者徐晨冰)
原标题:偷捕300多斤“子孙鱼” 象山一船老大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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