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
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既往无献血反应,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男子≥50公斤,女子≥45公斤
血压:12.0Kpa(90mmHg)≤收缩压<18.7Kp(140mmHg);8.0Kpa(60mmHg)≤舒张压<12.0Kpa(90mmHg)
脉搏:60次/分钟-100次/分钟
体温、脉搏、营养、发育等指标正常
血红蛋白检测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初筛阴性
献血前注意事项
切忌空腹,饮食宜清淡,宜吃稀饭、馒头、青菜、素面等食物,忌吃油腻类、油炸类、肉类、鸡(禽)蛋、牛奶、豆浆等食物,忌喝酒;
要保持献血前一晚有6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建议12点以前休息,以免在献血过程中出现头晕、心慌、出汗等一些反应;
准备献血前还可以阅读一些献血宣传资料,以缓解紧张情绪,减少献血中不必要的反应。
献血后注意事项
穿刺点上的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弹性绷带应在献血后一小时左右解除,如穿刺处仍有渗血,请再压迫至血止;
献血后多补充水分, 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避免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保证充足的睡眠;
献血后请注意休息,如果您感觉头晕时立即就地坐下或躺下,休息数分钟无不适感后再行站立。如感觉明显的不适或异常,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中的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宁波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献血者享受的“三免”政策(详见宁波献血网):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简称奉献奖献血者),即符合国家规定无偿献血20次以上,经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等部委联合发文表彰后,由浙江省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浙江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原标题:今天是第15个“世界献血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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