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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付款成功”截图 骗取货款3万余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10-08 07:58:42 报料热线:81850000

  慈溪的老余经营着一家烟酒店,今年3月11日,店里来了三个年轻小伙子,分几次买了1600余元中高档香烟,但每次都凑200元或400元,然后通过微信付款,这让老余起了疑心。由于微信收款码绑定的是女儿的手机,为保险起见,等他们走后,老余给女儿打电话确认,女儿回复称没收到钱款。

  正当老余为如何找到这几个小伙犯愁时,其中一个小伙又跨进了店门,老余当即要求其出示微信交易记录,小伙称已将付款记录删除,后来承认自己使用了假的微信支付成功手机截图,老余立即报警。

  当晚,民警口头传唤该小伙到派出所审查,次日凌晨,另外3个小伙也到案。经调查,4个小伙中有3人未满18周岁,最大的小飞19岁。据他们交代,作案时,他们先和店家商定好所购商品的总价,然后装作用手机扫描收款二维码,继而打开预存的交易账单截图,然后将图片出示给店主,假装支付“成功”。从今年1月中旬至案发,4人曾单独或结伙多次到老余烟酒店,用这个方式共骗得3.6万余元的商品。案发后,4人共同退赔老余的损失。

  慈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小飞犯有诈骗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3000元。

  此外,本案的另外3个涉案人,因不满18周岁和有悔悟表现,检察机关最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检察院设置了考验期,如在考验期内实施新的犯罪或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行为需要追诉等情况,仍将可能被提起公诉。(路余 岑炜)

原标题:出示“付款成功”截图 骗取货款3万余元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出示“付款成功”截图 骗取货款3万余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10-08 07:58:42

  慈溪的老余经营着一家烟酒店,今年3月11日,店里来了三个年轻小伙子,分几次买了1600余元中高档香烟,但每次都凑200元或400元,然后通过微信付款,这让老余起了疑心。由于微信收款码绑定的是女儿的手机,为保险起见,等他们走后,老余给女儿打电话确认,女儿回复称没收到钱款。

  正当老余为如何找到这几个小伙犯愁时,其中一个小伙又跨进了店门,老余当即要求其出示微信交易记录,小伙称已将付款记录删除,后来承认自己使用了假的微信支付成功手机截图,老余立即报警。

  当晚,民警口头传唤该小伙到派出所审查,次日凌晨,另外3个小伙也到案。经调查,4个小伙中有3人未满18周岁,最大的小飞19岁。据他们交代,作案时,他们先和店家商定好所购商品的总价,然后装作用手机扫描收款二维码,继而打开预存的交易账单截图,然后将图片出示给店主,假装支付“成功”。从今年1月中旬至案发,4人曾单独或结伙多次到老余烟酒店,用这个方式共骗得3.6万余元的商品。案发后,4人共同退赔老余的损失。

  慈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小飞犯有诈骗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3000元。

  此外,本案的另外3个涉案人,因不满18周岁和有悔悟表现,检察机关最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检察院设置了考验期,如在考验期内实施新的犯罪或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行为需要追诉等情况,仍将可能被提起公诉。(路余 岑炜)

原标题:出示“付款成功”截图 骗取货款3万余元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