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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结核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3-23 08:08:02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通讯员王锋)3月24日是第24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我市结核病疫情上升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报告肺结核病例3456例,报告发病率为43.17/10万,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

  我市结核病疫情主要表现为:15岁至35岁年龄段和55岁以上年龄段人群高发,其中男性报告登记率是女性的近2倍;病例数职业分布前三位依次是农民、家政家务及待业、工人;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占比46.86%,与往年基本持平。流动人口病人隔离治疗难度较大,社区随访管理依从性仍有待于提高。我市学校肺结核报告发病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些年,我市依靠“建机制、提能力、求突破”,已全面建成定点医院诊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随访、疾控机构指导管理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体系,10个区县(市)均至少指定了1家综合性医院作为辖区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发现后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均在90%以上。结核分枝杆菌液体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将检测时间从60天缩短到9至20天。

  从2018年7月起,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定点医院治疗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的费用,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

  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若连续咳嗽、咳痰超过两周或者痰中带血、咯血的,应怀疑肺结核,及时到所在区县(市)结核病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和明确诊断;对于得了活动性肺结核的市民,请务必休工休学进行居家隔离治疗,直至痰菌阴性,传染性消除后方可复工复学。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结核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3-23 08:08:0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通讯员王锋)3月24日是第24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我市结核病疫情上升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报告肺结核病例3456例,报告发病率为43.17/10万,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

  我市结核病疫情主要表现为:15岁至35岁年龄段和55岁以上年龄段人群高发,其中男性报告登记率是女性的近2倍;病例数职业分布前三位依次是农民、家政家务及待业、工人;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占比46.86%,与往年基本持平。流动人口病人隔离治疗难度较大,社区随访管理依从性仍有待于提高。我市学校肺结核报告发病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些年,我市依靠“建机制、提能力、求突破”,已全面建成定点医院诊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随访、疾控机构指导管理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体系,10个区县(市)均至少指定了1家综合性医院作为辖区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发现后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均在90%以上。结核分枝杆菌液体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将检测时间从60天缩短到9至20天。

  从2018年7月起,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定点医院治疗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的费用,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

  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若连续咳嗽、咳痰超过两周或者痰中带血、咯血的,应怀疑肺结核,及时到所在区县(市)结核病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和明确诊断;对于得了活动性肺结核的市民,请务必休工休学进行居家隔离治疗,直至痰菌阴性,传染性消除后方可复工复学。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